近日,安徽省物价局印发皖价商函﹝2017﹞243号关于淮南平圩第二发电有限责任公司4号机组执行超低排放加价的函,同意自环保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照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的标准执行,这也是今年平圩发电公司第二台机组获超低排放电价,为打赢效益提升攻坚战提供了有力支持。
平圩发电公司四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期间,全体参检人员弘扬“奋斗者”精神,践行一次把事情作对的检修理念,落实修旧如新的工作标准,开展了主要包括脱硝提效、除尘器改造、脱硫吸收塔改造为主线的超低排放改造,修后机组一次启动成功,配套环保设施同步投入运行稳定,各项环保指标均优于设计值。机组并网运行后,该公司积极向地方政府、环保监管部门汇报改造成果,淮南市环保局及时召开了环境保护验收会,通过现场检查、审阅资料认定超低改造项目审批程序齐全,环保在线监测系统联网运行稳定,数据测试正常,符合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条件并同意通过验收,为超低排放电价获批奠定了坚实基础。
今年以来,平圩发电公司按照国家环保政策要求,结合集团公司、中电国际超低排放改造工作部署,在已经完成三台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存量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目前五台机组执行超低排放电价,年底前将完成全部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以实际行动积极响应“蓝天保卫战”,树立负责任央企新形象。
原标题:平圩发电四号机组获超低排放电价助力效益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