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山西经信委发布《关于增补省调火电机组基础利用小时的通知》,全文如下: 省电力公司、各发电企业: 当前,我省工业经济恢复性较快增长,全省全社会用电量稳步上升,增速高于年初预计。经研究,决定对省调在役火电机组(自备机组、长协交易机组、纯背压供热机组除外)增补基础利用小时100小时,以缓解发电企业经营困难(具体增补明细见附件)。 京玉电厂等企业的3台机组已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通过省环保厅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的实施意见》(晋政办发〔2014〕62号)的有关规定,对这3台机组相应增加利用小时数。(奖励明细见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