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国新能源集团目前尚未收到整合方案的相关正式文件,亦未获悉具体的实施方案。
公司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经营决策保持独立性。本次股权划转事宜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媒体报道简述
2017年11月23日,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微信公众号"分布式能源"上看到题为《山西燃气集团即将成立,注册资本50亿》的相关报道。消息称,山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山西省国资委")拟筹组成立山西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山西燃气公司"),并将公司控股股东山西省国新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能源集团")100%国有股权划转至该公司。
二、情况说明
针对上述消息,公司向国新能源集团发函确认。2017年11月24日,公司收到回复内容如下:
经与山西省国资委核实,确实已召开相关会议审议上述事项,山西省国资委筹组山西燃气公司情况属实,但国新能源集团目前尚未收到此次整合方案的相关正式文件,亦未获悉具体的实施方案。目前,该方案内容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如有最新进展,国新能源集团将及时通知上市公司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国新能源集团目前尚未收到此次整合方案的相关正式文件,亦未获悉具体的实施方案。公司作为独立的经营主体,经营决策保持独立性。此次划转至山西燃气公司的为国新能源集团100%股权,本次股权划转事宜不涉及上市公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也不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运营。
如按照上述方案完成股权变更,公司股权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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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公告为准,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香港商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请投资者及时关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山西省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