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关于煤电双方签订的中长期合同量是增是减,引起了一些业内人士的关注,鄂尔多斯煤炭网也就这个问题进行了系统分析。
分析内容如下:
按照发改委《关于推进2018年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央和各省区市及其他规模以上煤炭、发电企业集团签订的中长期合同数量,应达到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的75%以上,铁路、港航企业对中长期合同在运力方面要予以优先安排和兑现保障。
其实,在2017年的年度中长期合同签订问题上,国家发改委曾在4月17日以加急明电的形式印发了《关于加快签订和严格履行煤炭中长期合同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4月中旬前,产运需各方完成合同签订工作,确保签订的年度中长期合同数量占供应量或采购量的比例达到75%以上。而且还提出了惩戒办法:凡签约量比例低于75%,季度履约量低于80%或半年履约率低于90%的企业,将进行约谈和通报;对于全年签约量占比低于75%或履约不到90%的煤炭企业,执行用电差别电价;而对于发电企业,则将核减计划电量,限制其参与的电力直接交易。这些措施,估计2018年还会延续。
也就是说,国家发改委对2017年和2018年长协量的比例要求是一样的,但因为2017年政府开始煤炭产能置换,新建产能逐步投入市场,2018年的市场供应量应会高于2017年的供应量。所以,虽然要求的比例一样,但2018年的长协合同总量应该会有增长,至于价格走势,在减煤限煤导致需求难增的情况下,具体走势还得看实际供应情况。
2017年煤电企业长协合同量占煤企自有资源量或采购量大约在60%-70%,部分企业稍多达到70%以上,2018年政府目标是75%,企业大概率会朝着80%及以上的方向努力,这意味着现货市场量将减少,因而现货煤价的波动带动作用也将减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