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下属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郯城生物质”)收到山东省临沂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临沂发展改革委”)下发的《关于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核准的批复》(临发改政务[2017]113 号),经研究,临沂发展改革委对郯城长青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给予核准,为充分开发利用农林生物质资源,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满足城镇化、工业化对热负荷的增长需求,同意建设郯城长青生物质能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郯城县李庄镇
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占地 10.9067 公顷,新建 1×140t/h 高温高压振动炉排生物质直燃锅炉+1×30MW 高温高压抽汽凝汽式汽轮机配套 1×30MW 发电机组,配套建设主厂房、车间等辅助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供汽量为 24 万吨,年发电量23200 万 kWh,年供电量 19929 万 kWh。
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 31635 万元,资金来源全部由企业自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