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的通知》提出,截至2018年底,统调燃煤电厂计划装机容量4744.9万千瓦,计划发电量20258270万千瓦时。
《通知》要求,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和水电全额保障优先发电;核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全额保障优先发电;为满足调峰调频和电网安全需要,调峰调频电量优先发电;为保障供热需要,非统调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行“以热定电”电量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奖励电量优先发电。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浙江省能源局日前联合发布《关于下达2018年度浙江省统调电厂发电计划的通知》提出,截至2018年底,统调燃煤电厂计划装机容量4744.9万千瓦,计划发电量20258270万千瓦时。
《通知》要求,纳入规划的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和水电全额保障优先发电;核电在保障安全的情况下兼顾调峰需要全额保障优先发电;为满足调峰调频和电网安全需要,调峰调频电量优先发电;为保障供热需要,非统调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实行“以热定电”电量优先发电;超低排放的燃煤机组奖励电量优先发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