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于昨日发布公告称:为进一步改善扬州城市环境,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泰达环保”)的全资子公司扬州泰达环保有限公司(简称“扬州泰达环保”)与扬州城市管理局协商一致,拟投资建设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三期工程(简称“三期工程”),总投资金额为 46,527 万元。目前扬州泰达环保的注册资本为 28,000 万元,根据项目投资建设需要,泰达环保拟向扬州泰达环保增资 10,000 万元推进该项目的建设。
扬州泰达环保于 2008 年起,采用 BOT 方式投资、建设、运营扬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其中,一期工程经公司 200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1 年 5 月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 1,000 吨/日;二期工程经公司 201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于 2015 年 12 月建成投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规模 610 吨/日。一、二期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总规模 1610 吨/日,运营良好。目前扬州市日产生活垃圾 2000 多吨,为保障生活垃圾正常处理,扬州市人民政府计划采用 BOT 方式启动扬州三期项目,并继续选择扬州泰达环保为项目法人。
三期工程在原一、二期工程南侧,项目特许经营期为 28 年(含建设期),处理规模为日处理 800 吨,焚烧发电采用机械炉排炉技术,配置 2 条日处理 400 吨生活垃圾焚烧线和 1 台 25MW 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