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煤电矛盾是我国能源行业长期存在的问题,推进煤电联营能够有效解决这一矛盾。本文介绍了我国煤电联营发展现状,分析了煤电联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概括总结了六种煤电联营模式,剖析了各种模式的优势和劣势,提出了不同条件下煤电联营模式的选择。
我国煤电联营发展现状
2002年以来,我国煤炭企业出现恢复式增长,纷纷实施多元化发展战略,向下游延长产业链,开始建设以坑口电站为主的大中型电厂,其中影响较大的有中煤能源集团的大屯坑口电厂、山西焦煤集团的古交坑口电厂和同煤集团的塔山电厂。近年来,部分煤炭企业煤电产业实现了规模化发展。同煤集团到2014年底,电力装机总规模达到1400万kW;神华集团到2014年底煤电装机容量超过6000万kW。截至2014年底,全国煤炭行业企业参股、控股电厂装机总规模达到1.4亿kW,占全国燃煤电厂总装机(8.25亿kW)的17%左右。
电力改革及“电煤”放开后,煤价不断攀升与“计划电”电价的管控促使电力企业积极开发煤炭业务。2004年开始,电力企业在国家政策鼓励下纷纷开始经营煤炭行业。以五大发电企业为主的电力企业积极收购现有煤矿和开发新煤矿,煤炭开发与生产得到快速发展,煤炭年总产量从2009年的1.3亿t提高到2014年的2.7亿t。
2012年以来,五大电力企业的煤炭板块开始由盈利转为亏损。为了减少亏损,五大电力企业积极对煤炭板块进行“瘦身”,加快退出条件差、效益差的煤矿;同时加快推进煤电一体化,发挥煤电联营优势。煤炭企业为了用售电利润弥补售煤亏损,继续推进煤电联营,但是由于煤电也已开始出现过剩苗头,煤炭企业因资金问题无力大规模发展煤电联营,煤电联营进入平稳发展阶段。
煤电联营发展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1.煤电联营有利于保障我国能源安全
煤炭是我国资源最丰富的化石能源,其资源储量约占化石能源资源储量的94%,是保障我国能源安全的基础。煤电是我国最主要的电力来源,2015年,我国发电总量为56045亿kWh,其中火电40972亿kWh,占73.1%。除水电外,非化石能源发电量占全国发电总量的比例较低,2015年水电、风电和核电发电量分别占全国发电总量的19.9%、3.3%和3.0%。受长江生态保护和移民成本大幅度上升的影响,水电开发速度将进一步放缓。核电受厂址资源影响,沿海地区厂址资源仅能满足1~1.5亿kW装机的需求。风电和光伏发电发展潜力最大,但在大规模储能技术产业化之前很难发挥主导作用,近几年风电和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导致了大量的装机浪费,2015年全国弃风率为15%、弃光率为11%。实施煤电联营,可以促进煤炭和煤电行业协调健康发展,从而进一步夯实我国能源安全基础。
2.煤炭与电力产业之间的依赖性不断加强
煤炭是我国最大的一次能源品种,我国煤炭产量和消费量分别占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的比重长期保持在80%和70%左右。近年来,煤炭消费比重逐年下降,2015年降到64%左右,但未来较长时间内,煤炭仍将是我国最主要的一次能源,预计到2020年和2030年,煤炭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分别为58%和50%左右。煤电是我国最主要的二次能源,2015年底全国电力总装机达到15.3亿kW,其中煤电装机容量达到9.0亿kW。预计到2020年,煤电占我国电力总装机的比重将由2015年的59%下降到55%,但依然居于电力产业主体地位。
根据世界煤炭消费变化规律,发电是最大的煤炭消费领域,也是用煤增加的主要动力。2010年以来,我国电煤消费快速增长,电煤占煤炭消费的比重不断上升,从2000年的41%增加到2014年的45%。电煤消费量从2000年的5.58亿t增加到2014年的18.45亿t。“十三五”期间我国电煤消费将呈增长态势,预计到2020年,我国电煤(含供热用煤)消费量增加到22.7亿t,约占煤炭消费总量的55%,未来我国煤炭与电力行业的发展将更加密切。
图1 我国煤炭消费总量和电煤消费量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