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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能源监管局积极参与湖北省小火电专项整治工作

2018-02-05 19:21:06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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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确保湖北省小火电行业安全规范发展,近一年来,湖北省政府对全省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项目(含煤电、气电、生物质发电、余热

 

  为确保湖北省小火电行业安全规范发展,近一年来,湖北省政府对全省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小火电项目(含煤电、气电、生物质发电、余热余压发电等)开展了专项整治工作,范围涵盖15个市(州)、66 个县(市、区),共检查项目164个、机组313台。

  按照湖北省政府工作部署,依据监管职责,我局积极参与湖北省小火电专项整治工作:一是结合能源监管工作实践经验,对《湖北省关于开展小火电专项整改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研提了修改意见建议。二是积极参加湖北省小火电项目专项整治工作对接会,研究小火电项目检查整改情况及进一步处理措施。从检查情况看,小火电项目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安全隐患,部分项目存在越权审批、未批先建、批建不符、未按国家有关规定公开招标,以及未按规范要求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等问题。三是结合湖北省发改委《关于全省小火电项目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发改能源[2017]607号)精神,对列入需整改的小火电项目组织开展发电业务许可证持有情况摸底排查,经全面排查,发现一些项目未按要求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四是加强小火电项目发电业务许可监督管理,针对未按要求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的小火电项目,一方面及时发文给国网湖北省电力有限公司,要求其严格执行“除国家能源局明确豁免的情况外,发电机组必须取得电力业务许可方可并网发电”、“对未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的自备电厂仅可自发自用;自备电厂在取得电力业务许可证后,所发电量方可上网交易”等规定;另一方面严格执行许可准入制度,对于违规建设的机组,不发放电力业务许可证。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发电企业许可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国家能源局关于防范化解煤电产能过剩风险强化发电企业许可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配合湖北省有关部门做好小火电项目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加强小火电项目电力业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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