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受市发改委委托,在市大东区办协助下,“新乡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申请报告”评估会召开。市发改委、市大东区办、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海南海协建设项目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多位专家对这一项目进行了认真评估。
作为项目业主单位的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和项目设计单位中国轻工业广州工程有限公司,分别就项目背景与项目内容作了详细介绍。专家畅所欲言,提出一些质疑和建议。
该项目拟建在大东区域内的延津县产业集聚区,处理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250吨,总占地面积约165亩。一期工程日处理垃圾1500吨,可处理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所产生的全部生活垃圾及商业垃圾、街道清扫垃圾。
本项目拟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项目由新乡市首创环境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资金筹集及项目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工作。投资主体从规定的垃圾处理费和垃圾焚烧余热发电等方面获取收益。
这一项目的各项标准条件十分“苛刻”,要求格外严格,不符合规定是不会轻易开工建设的,请广大群众放心。
至于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及必要性,市大东区办主任、市发改委副主任王雁伦一口气讲了六点:一是能有效改善服务区生活垃圾处理现状。二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技术政策。三是促进垃圾资源化,符合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要求。四是提升城市形象,社会效益显著。五是符合国家、省生活垃圾无害化设施建设规划的要求。六是有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