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告同意施行《煤炭生产企业信用评价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其他煤炭企业可参照执行。信用评价指标分为三级指标,一级信用指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财务能力和社会信用等五个方面,每个一级指标又分解为二级和三级信用指标,每级指标由支持要素构成,同时确定计分标准。全文如下:
近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公告同意施行《煤炭生产企业信用评价规范》,本规范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煤炭生产的企业,其他煤炭企业可参照执行。信用评价指标分为三级指标,一级信用指标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营能力、管理能力、财务能力和社会信用等五个方面,每个一级指标又分解为二级和三级信用指标,每级指标由支持要素构成,同时确定计分标准。全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