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含辛集市)发展改革委(局):
为贯彻落实2018年省政府《政府工作报告》“年内压减火电产能50万千瓦”要求,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煤电产业结构优化调整,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火电行业2018年去产能目标任务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度全省计划淘汰火电机组13台,容量54.95万千瓦。列入淘汰计划的机组需于9月底关停,且全部于10月底前完成拆除。请结合本地供电、供热情况,研究确定机组关停拆除计划,并于5月底前报送我委。
二、列入本年度去产能计划的火电机组需至少拆除锅炉、汽轮机、发电机、输煤栈桥、冷却塔、烟囱中的任两项。
三、请组织淘汰落后产能企业按照附件2要求准备机组关停相关证明材料,并于10月底前完成对淘汰小火电机组的现场初步检查验收(如国家有其它要求,另行通知)。
四、发改委负责组织省直有关部门及省级电网企业对淘汰小火电机组进行现场检查验收,出具书面检查验收意见,并在省级政府网站及省内主流媒体上向社会公告淘汰落后产能完成情况。
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在确保供电、供热及人员妥善安置的前提下,按期完成2018年火电行业去产能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