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缓解局部地区、部分时段出现的电力供应短缺问题,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已下发通知,纳入国家年度煤电淘汰关停产能目标任务的现役煤电机组,在符合能效、环保等条件下,可认定为应急备用电源机组。认定为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的机组,纳入该地区年度煤电淘汰关停产能完成任务。
煤电应急备用电源,是指为了保障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和电力的可靠供应,在负荷高峰期运行或出现电力缺口、民生供暖缺口时发挥应急保障作用,其他时期停机备用的燃煤发(热)电机组。
2017年,全国电力供需形势总体宽松,但不同区域间的供需形势差异较大:华北区域呈现平衡偏紧,华中基本平衡,华东和南方区域平衡有余,东北和西北区域电力供应能力富余较多。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的预估,2018年全国电力供需总体宽松、部分地区富余,局部地区用电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偏紧。其中,华东、华中区域预计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少数省份在迎峰度夏、度冬用电高峰时段供需偏紧;华北区域预计电力供需总体平衡,河北南网电力供需偏紧;南方区域预计电力供需总体平衡,但省级电网间平衡差异较为突出。
基于当前电力供需形势,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的《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管理指导意见》称,在市场机制完善之前,可以根据地区电力供需形势、符合特性、电源结构特点等,科学合理认定煤电应急备用电源。
具体而言,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中电力充裕度指标为绿色且电量平衡偏紧地区,电力供应出现时段性短缺、电力应急调峰矛盾突出地区,民生集中供暖缺口突出地区,以及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间歇性电源装机占比较大的地区等,参照区域合理备用率,认定应急备用电源。
有应急备用电源需求的地区,应急备用电源机组应具备以下条件:纳入国家年度煤电淘汰关停产能目标任务的现役机组;机组各项指标符合能效、环保、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标准和产业政策等要求;对系统安全有一定的支撑作用,能够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满足电力热力应急需求;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热电联产和节能环保机组。
指导意见称,调度机构可以根据运行需要调用启动应急备用电源,应急备用电源所属企业做好设备维护、技术人才储备和启动运行准备等工作。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认定机组出力情况,作为核减备用补偿费用的依据。应急电源日常维护成本费用的分摊,优先以发电权交易解决,剩余费用试点执行两部制电价。
当出现地区电力电量平衡比较宽松、应急备用电源问题可通过市场化手段解决、应急备用机组不满足能效环保要求等情形之一时,地方发改委、能源局对煤电应急备用电源组织实施退役。
此外,煤电应急备用电源暂不参与电力市场交易,在应急保障期间所发电量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政策执行。对于已建成尚未并网发电的合规煤电机组,在用电高峰期出现较大电力供应缺口时,可申请作为应急调峰储备电源,相关规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