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过现象看本质,整治自备电厂并非即兴之作,而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此举也向世人昭示,电力体制改革之艰难,以及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从未动摇的决心。
据媒体报道,3 月 22 日,国家发改委出台自备电厂整治方案征求意见稿,针对自备电厂现存问题施以重拳。
这套组合拳的打击点是:其一,未经批准或未列入规划的燃煤自备电厂,一律停建停运;其二,如有违规新建燃煤自备电厂的,从严从重问责并停批该省所有发电类项目;自备电厂限期完成环保改造,公平承担电网调峰责任;其三,不达标的30万千瓦以下燃煤自备机组坚决关停;其四,自备电厂需缴清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和系统备用费,并承担政策性交叉补贴。
这个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针对燃煤自备电厂整治方案甫一出台,便在电力舆论圈激起层层波澜。并引出了诸多话题,拍手称快者有之,扼腕叹息者有之。
从历史的视角切入,自备电厂发轫于上世纪50年代,兴盛于上世纪 80 年代,为我国工业经济发展,作出了独特的贡献。
有道是,潮水退去才知道谁在裸泳。随着自备电厂规模越来越大,很多问题和弊端日渐暴露出来。
几年前,魏桥供电模式曾在学界和业界引起“轩然大波”,就像一根引线引爆了自备电厂厚厚的包裹,使其种种问题被端上前台,并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前文所述的几点整治措施,正是问题的靶心所在。
其实,之前也相继出台或开展了一些约束自备电厂的措施和行动,不过,皆伤皮不伤骨,甚至不了了之。 究其原因,有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为了地方利益,不惜睁一眼闭一眼,致使自备电厂的诸多问题积重难返,已经到了非根治不可的地步。
应当说,此番出台自备电厂整治方案可谓壮士断腕。 之所以此时祭此“大招”,是因为外部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从宏观层面看,当前,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而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是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内涵。
自备电厂不是“法外之地”。 有关统计显示,截至 2016 年底, 全国企业自备电厂装机容量约为 1.42 亿千瓦,其中自备煤电机组装机容量 1.15 亿千瓦,占全国煤电装机的 12.2%。
毋庸讳言,长期以来,很多煤电自备电厂游走于政策的野灰色地带冶,有相当规模的自备煤电装机属于国家整治淘汰的目标,环保问题十分突出。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淘汰关停不达标的 30 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 在经济转型的大背景下,拿自备电厂“祭刀”,一方面,能确保完成煤电去产能目标;另一方面,借势根治自备电厂经年悬而未决的难题,不失为一箭双雕。
从行业层面看,部分高耗能、高污染的自备电厂不仅挤占了节能高效煤电大机组的市场, 而且消极承担电网调峰责任, 不愿缴纳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等费用,权责严重失衡。 有专家认为,新能源行业的补贴缺口越来越来,与自备电厂的拖欠不无关系。
实际上,此次自备电厂整治,恰恰是相关工业企业一次难得的凤凰涅槃时机。 据媒体报道,青海盐湖化工分公司通过参与省电力交易中心统筹安排的新能源企业直接交易,带头关停了燃煤自备电厂,赢得了经济效益、社会环保效益的多重丰收。 更为重要的是,形成了发电侧、供电侧、需求侧多赢的利益格局。 他山之石,可以攻玉。 其做法值得相关企业借鉴。
透过现象看本质, 整治自备电厂并非即兴之作,而是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此举也向世人昭示,电力体制改革之艰难,以及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从未动摇的决心。
改革一直在路上!此言甚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