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市发改委(物价局)获悉,日前,该局转发了省物价局《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在去年降低销售电价的基础上,今年嘉兴再次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通知》指出,自2018年4月1日起,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和输配电价每千瓦时3.3分钱(含税)。
《通知》还要求规范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等经营者向转供电用户在国家规定销售电价之外收取的各类加价。
据了解,这是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降低企业用能成本和《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要求。由于现在已经进入5月中旬,而按照《通知》,新电价自4月1日起执行,电力用户4月1日及以后的用电量,可按对应抄表周期内日平均用电量乘以应执行调整后电价的天数确定。
此次降价电价总共能帮我市一般工商业省下多少钱目前还不好估算。从字面上理解,这次降价,更多的是政府让利,为企业减负。
另据悉,省物价局还下发通知,减轻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负担。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对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有关收费政策的通知》,对拥有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的企业向接网电网公司支付的系统备用费,按我省大工业电力用户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的方式和标准减半征收,同时暂免收该类电厂政策性交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