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方能源监管局为广西首批完成超期服役改造的4家发电企业重新颁发了发电业务许可证,标志着广西超期服役机组改造延续运行许可工作取得重大突破。
去年底,南方能源监管局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公示了广西未按要求申请办理退役变更或延续运行的74台超期服役机组,共涉及13个发电企业。南方能源监管局积极与广西自治区发改、工信、水利部门协调沟通,指导企业对超期服役机组进行延寿改造和安全评估,申请办理退役变更或延续运行。通过发布公示再次向企业明确,对于公示期满后仍未整改的机组,将依法采取措施,注销发电业务许可,坚决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南方能源监管局要求,有关电力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开展了验收改造和安全评估工作,并将有关材料向地方能源主管部门报备。南方能源监管局收到企业提供的机组延寿改造、安全评估有关证明材料、地方能源主管部门确认收到的凭证及企业的承诺书后,认真对材料进行了审核,最终为4家企业的超期服役机组重新颁发了发电业务许可证。日前,广西13家涉及机组超期服役问题的企业,属于豁免或者关停的共有3家企业,已经取证的有4家企业,正在办理相关手续的有6家企业。
下一步,南方能源监管局将继续指导存在机组超期服役问题的企业,协调企业取证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剩余6家企业的超期服役机组改造延续运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