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光伏太阳能

请登录

注册

哈密电厂4#机组(660MW)达到超低排放水平进行备案的公示(2018年第二批)

2018-07-02 11:13:47 大云网
A A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和《关于规范申报燃煤发电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关于做好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评估监测工作的通知》(新环发〔2016〕389号)和《关于规范申报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水平认定材料的通知》(新环发〔2017〕255号)的相关要求,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哈密电厂自行组织完成了4#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验收评审及验收公示,向我厅报送相关材料申请备案。

根据备案材料,国网能源哈密煤电有限公司哈密电厂4#机组在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在基准氧含量6%的条件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毫克/立方米、35毫克/立方米、50毫克/立方米,能达到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水平。我厅予以备案,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2018年5月25日

大云网官方微信售电那点事儿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本站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我要收藏
个赞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