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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限时完成30万千瓦以上公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 涉及华能等共36台机组

2018-07-03 15:21:04 大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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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海印发《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

日前,上海印发《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方案要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程。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限时完成全市所有30万千瓦以上公用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同步解决石膏雨污染。推进上海石化、高桥石化、宝钢自备电厂燃煤机组清洁化改造,所有燃煤机组限时达到地方排放标准要求。持续推进燃油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或设施烟气脱硝,推进达标治理。全文如下: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沪府办发〔2018〕13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4月17日

上海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综合性工作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落实《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上海市节能和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上海市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十三五”规划》等要求,推动完成本市节能减排和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各项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明确主要目标

能源消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总量和强度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切实改善;主要工业产品单位能耗和排放达到国际或国内先进水平;能源结构进一步低碳化和清洁化,天然气和非化石能源占比持续上升;节能环保技术应用加快推进,节能环保产业快速发展。

总量与强度:“十三五”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净增量控制在970万吨标准煤以内,2020年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在2.5亿吨以内;2020年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17%、20.5%。2020年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较2015年分别下降14.5%、13.4%、20%、20%和20%,其中,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72万吨、0.53万吨、3.4万吨、5.2万吨和8.4万吨。

能源结构:煤炭消费总量及其占一次能源比重明显下降,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5%。

节能环保技术和产业:工业、交通、建筑、能源等领域推广先进适用的节能环保技术;培育一批国内领先的节能环保龙头企业,使其成为重要的节能环保技术创新中心和产业高地。

二、继续加大结构调整力度

(一)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按照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要求,促进产业融合发展,不断完善以现代服务业为主、战略性新兴产业引领、先进制造业支撑的新型产业体系。全市工业园区要提高节能环保准入要求,大力推进绿色转型和内涵升级。(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各区政府等)

(二)严格控制重化工业等发展规模。加快推进吴淞、高桥、吴泾等重点地区整体转型,推动中国宝武、高桥石化、上海石化、华谊集团、化工区等重点企业和区域的转型升级,实现钢铁行业、化工行业总体规模和用能、排放总量明显下降。原则上限制新增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禁止新建钢铁、建材、焦化、有色等行业的高污染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长江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严格控制石化化工和劳动密集型一般制造业新增高耗能、低能效产能项目。(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参与单位:市环保局等)

(三)加大落后产能调整力度。推动高能耗、高排放、低附加值的工序和产品调整淘汰,全面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电镀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十小”工业企业;持续推进现有工业企业向规划保留工业区集中,实现园区外四大工艺(锻造、铸造、电镀、热处理)生产点等行业总量减半;基本完成水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铝生产、砖瓦、建筑陶瓷等行业整体调整。推动普陀桃浦、浦东合庆等50个重点区域3500家企业调整。(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各区政府。参与单位:市安全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大力优化能源结构。明显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全面完成集中供热及热电联产燃煤锅炉的清洁能源替代、燃煤小灶炉的关停,并对发电、钢铁、化工三个煤炭集中消费行业的全部七家用煤企业进行年度目标分解和考核。发电行业优先安排能效水平高、排放低的机组发电,推动电厂使用优质煤,探索通过跨省跨区发电权交易等方式降低本地煤电机组发电量。钢铁行业逐步减少直接燃烧和炼焦用煤,化工行业严格控制原料用煤。在发电、供热、交通等领域增加天然气应用,到2020年,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比重达到12%,并力争进一步提高。有序增加市外来电用量,进一步加大风电、光伏、光热、生物质等非化石能源开发利用力度,新增风电装机80万千瓦、光伏装机50万千瓦,到2020年本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力争达到1.5%。

(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等)

三、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

(一)推进工业节能低碳。钢铁行业加快发展以废钢为原料的电炉短流程工艺,降低铁钢比,实施焦炉和烧结改造、炉渣余热资源利用、低温余热利用等节能技术改造。化工行业探索优化乙烯生产原料结构,推进烯烃装置冷却循环水系统优化、芳烃装置低温热综合利用,以及相变复合热交换、螺杆膨胀动力机、超声波除垢等节能技术改造项目。电力行业加快实施燃煤发电机组节能环保改造,推广实施风机运行优化、脱硫岛烟气余热回收、等离子点火等节能技术。2020年,全市火电厂平均供电煤耗不高于296克标准煤/千瓦时,全市电网线损率下降至5.85%。在电子、医药、汽车等行业,实施制冷系统改造,在机械、轻工、石化行业实施空压机设备和管网系统改造。(牵头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

(二)发展绿色低碳交通。城市交通领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坚持并完善小客车管控政策,到2020年,绿色交通出行比重不低于80%,建成800公里轨道交通网络,力争形成500公里公交专用道,进一步提高地面公交的便捷性和服务水平;继续鼓励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加大充电设施建设力度,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达到26万辆,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比例达到50%以上,中心城公交基本实现新能源化;加强智能交通建设和交通需求管理力度,支持发展新能源汽车分时租赁、共享自行车等共享出行模式。航空运输领域,推进优化航路航线和航班组织,淘汰老旧机型;探索开展生物航空燃料应用试点;加强机场空调系统、照明系统等节能改造,推进绿色机场建设。水路运输领域,结合沪通铁路建设推进外高桥进港铁路建设,进一步推广海铁联运、江海直达运输,集装箱水水中转比重力争提高到50%以上;优化船队结构,淘汰老旧船舶,适应船舶大型化发展趋势;开展LNG船舶和黄浦江电动客船试点;推进绿色港口建设。陆路运输领域,推行公路甩挂运输等高效运输组织方式,推广使用新能源物流车,继续推进老旧车辆淘汰;加大天然气加气站建设力度,进一步推广应用LNG货车,完成港区内集卡清洁能源替代;全面完成铁路电气化改造;加强公路、铁路枢纽的节能照明、变频技术改造,开发场站屋面分布式光伏项目。(牵头单位:市交通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公安局、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各区政府等)

(三)发展节能低碳建筑。新建建筑领域,实现新建民用建筑全部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其中,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和国家机关办公建筑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低碳发展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内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建设的比例不低于70%;在区域规划、土地招拍挂、项目报建、方案审批、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加强绿色建筑标准执行的全过程监管;推广绿色建筑运行标识,引导建筑在绿色设计的基础上实现绿色运行;推广应用高性能节能门窗,新建建筑门窗传热系数不大于2.2W/(m2˙K),建筑物外窗及阳台门气密性等级不低于6级;大力推动新建民用建筑采用遮阳技术;鼓励新建建筑采用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新建建筑具备安装使用条件的,优先使用天然气分布式供能系统;严格控制新建数据中心,确有必要建设的,必须确保PUE值达到1.5以下,从主设备选型、机房建设等方面降低能耗,推广机房冷热气流布局优化、精确送风、热源快速冷却等措施。既有建筑领域,大力推广适宜本市的高效空调、热泵、带热回收新风系统、外遮阳等建筑节能技术;加快普及高效节能的照明产品、风机、水泵、热水器、电梯及节水器具等;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适宜技术推广目录,结合旧住房综合改造,开展“平改坡”、门窗、遮阳等节能改造;一定规模以上的建筑翻新和装修与改扩建工程,须同步实施相应的建筑节能改造工程;加强路灯等市政公共设施节能;加强建筑设备节能调适,完善建筑运行的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设置标准;全面推进既有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建筑施工领域,全面推广装配式建筑,本市外环线以内、郊区新城、低碳实践区、重点功能区域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新建民用建筑100%采用预制装配式技术;加大全装修住宅推广力度,外环线以内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公共租赁房100%实施全装修,实现同步装修和装修部品构件预制化;加大建筑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力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资源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绿化市容局、各区政府等)

(四)强化公共机构、商业商务楼宇和旅游饭店节能。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引领作用,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实施公共机构用能运行管理和考核制度。加强能耗统计基础管理,深入实施市区两级公共机构能耗数据网上直报。加快实施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分项计量安装与能耗在线监测平台联网,市级、区级公共机构能耗公示覆盖率分别达到90%、60%以上。完成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建筑能源审计200家。继续鼓励和推进机关、学校、医疗卫生等公共机构以合同能源管理等形式开展节能改造。持续开展低碳示范商店、绿色低碳商场、节能环保大型综合超市、绿色饭店等示范创建工作,扩大创建范围,将节能降耗指标作为示范创建、旅游饭店星级评定与复核的内容之一。以合理用能指南为依据,加强能效对标管理。(牵头单位:市机管局、市商务委、市教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旅游局、市金融办。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各区政府等)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

(一)推进工业源污染物减排。全面完成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源达标计划,限时完成本市钢铁、火电、水泥、煤炭、造纸、印染、污水处理厂、垃圾焚烧厂等8个行业工业污染源排放情况评估和整改工作;到2019年底,完成本市其他行业工业污染源超标问题整治。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燃煤电厂综合脱硫和脱硝效率分别达到90%和80%以上,其他设施综合脱硫和脱硝效率分别达到85%和70%以上,脱硫设施烟气旁路全部取消。开展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综合治理,规范汽车维修行业管理,强化喷涂和干燥作业规范,禁止露天喷涂和露天干燥,严格执法监管;鼓励建筑、家具、汽车等行业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原料和产品,推动有关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试点。严格执行有机溶剂产品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息评价,建立企业排放红黄牌制度。对重点行业的重金属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8%。按照国家要求,研究开展总氮、总磷排放总量控制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工业特征污染物削减。(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市交通委。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等)

(二)促进移动源污染物减排。实施清洁柴油机行动,全面推进移动源排放控制。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持续推进高污染车辆限行措施,鼓励高污染车辆提前淘汰;加强在用车检测和监管,推广简易工况法环保检测。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控制。强化港口和船舶大气污染防治,加快推进上海港实施船舶排放控制区,推进船舶进入排放控制区使用低硫油措施;全面推动船舶靠港使用岸基供电,完成内河码头岸基供电标准化改造;推进码头、堆场的料仓与传送装置密闭化改造和场地整治。完成原油和成品油码头油气回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推进油品升级和监管。车用汽柴油应加入符合要求的清洁剂。(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交通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公安局、上海海事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质量技监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各区政府等)

(三)强化生活源污染物减排。进一步完善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高城镇污水排放标准和处理能力,同步提高配套管网输送和污泥处置能力,解决城镇污水处理厂旱流污水放江问题,确保污泥规范处置,杜绝二次污染。实施市政泵站污水截流设施建设与改造,推进市政管道雨污混接改造,到2020年,基本解决市政管道雨污混接问题。制定并完善泵站优化调度运行制度,优化污水管网系统运行,减少污水放江污染,加强对合流制区域污水处理厂超越管排水的监测监控,推进泵站在线监测试点工作,实时掌握排江的水量、水质等信息。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到2020年底,完成30余万户农户的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以上。推进再生水回用。(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环保局。参与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农委、各区政府、城投集团等)

加强餐饮油烟污染控制管理,全面推广餐饮油烟气高效治理技术,推进饮食服务业在线监控设施的安装使用,强化治理设施运行监管,推进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政府定点采购的家具、印刷、汽车维修等企业要使用低挥发性原辅材料。(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机管局。参与单位:市交通委、市绿化市容局、市质量技监局、各区政府等)

(四)重视农业源污染排放治理。落实上海市养殖业布局规划,全面完成2720家不规范中小畜禽养殖场(户)关停调整。到2020年,全市畜禽养殖总量控制在200万头标准猪(出栏)以内,规模化养殖场总数控制在300家以内。开展畜禽养殖场标准化建设,以种养结合、生态还田、沼气工程为重点,实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程,所有规划保留养殖场实现粪尿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加强种植业面源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减少化肥农药用量,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推广有机农业技术,鼓励农业企业申请有机产品认证,减少农药、化肥使用。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全面推进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进一步推进秸秆禁烧与多元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市农委。参与单位:市环保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质量技监局、市城管执法局、各相关区政府、光明集团、上实集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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