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近日联合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进一步完善交易机制的通知》。《通知》提出了下一步推进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措施,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机制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具体措施有:一、提高市场化交易电量规模;二、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三、放开符合条件的用户进入市场;四、积极培育售电市场主体;五、完善市场主体注册、公示、承诺、备案制度;六、规范市场主体交易行为;七、完善市场化交易电量价格形成机制;八、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九、加快推进电力市场主体信用建设。
评论:
“基准电价+浮动机制”提升火电定价权,火电资产向优发展。《通知》指出完善中长期合同交易电量价格调整机制。交易双方在自主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在合同中约定建立固定价格、“基准电价+浮动机制”、随电煤价格、产品价格联动或随其他因素调整等多种形式的市场价格形成机制。通过煤电联动的浮动机制提高火电企业定价权,保证火电现金流和业绩稳定,火电的周期属性减弱,资产向优转变。
协商建立“基准电价+浮动机制”,价格将与煤价挂钩。基准电价可以参考现行目录电价或电煤中长期合同燃料成本及上年度市场交易平均价格等,由发电企业和电力用户、售电企业自愿协商或市场竞价等方式形成。鼓励建立与电煤价格联动的市场交易电价浮动机制,引入规范科学、双方认可的煤炭价格指数作参考,以上年度煤炭平均价格和售电价格为基准,按一定周期联动调整交易电价,电煤价格浮动部分在交易双方按比例分配。具体浮动调整方式由双方充分协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浮动调整期限应与电煤中长期合同的期限挂钩。
推进各类发电企业进入市场,火电扛鼎作用依然明显。《通知》要求加快放开煤电,有序推进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核电、分布式发电参与交易,规范推进燃煤自备电厂参与交易。风光水核新增发电量贡献有限,火电为我国发电的基础负荷起到扛鼎作用,需要补齐电力缺口,火电利用小时数依然可以得到保障。
全面放开煤炭、钢铁、有色、建材用户发用电计划,料不会导致电价下调。2017年煤炭、钢铁、有色、建材四个行业总用电量约为1.45万亿千瓦时,根据中国能源报预测,四个行业用户全面放开后可增加市场化交易电量3500亿千瓦时,占比24%。根据《通知要求》探索建立随产品价格联动的交易电价调整机制,目前煤炭、钢铁、有色、建材价格维持高位,盈利情况较好,电价恐难以下调。
投资建议:推荐低估值、高弹性的【华电国际】、地方优质标的【江苏国信】,建议关注高股息率的火电龙头【华能国际】和水火互济的【国投电力】。
风险提示:全社会用电需求下滑;煤价大幅上涨风险;电价下调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