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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约3.93亿 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上半年进展情况

2018-08-16 15:53:24 攀枝花市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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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2018年1-6月建设进展情况一、项目基本情况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是攀枝花市政府通过公开招

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2018年1-6月建设进展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是攀枝花市政府通过公开招标,采用BOT模式投资建设的市政府重点项目。由美欣达集团有限公司和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投资,于2014年4月成立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12000万元,位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浙江旺能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广东、广西、贵州、安徽、河南、湖北等省已建设运营12座,在建10余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攀枝花市生活焚烧发电工程项目的建设,可以有效地对攀枝花市生活垃圾进行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同时也是攀枝花市重点民生工程项目。

建设规模: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日处理城市生活垃圾800t。一期建设2x400 t/d生活垃圾焚烧线及1 x 15MW中温中压汽轮发电机组,二期预留一炉一机的施工位置。主体工程投资约36800万元、进厂道路投资约2500万元,项目总投资约39300万元。2016年9月进厂道路开工,2016年12月18日主体开工,2018年6月26日完成72小时运行。

二、项目前期审批手续情况

目前项目取得了省国土厅用地预审意见;省水利厅水土保持方案的批复;市维稳办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审批备案;省安监局安全预评价报告、安全专篇备案;省环保厅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省水利厅水资源论证报告的批复,涉河工程行洪论证与河势稳定评价报告的批复;省政府土地调规批复;省发改委节能审查批复;市环保局对项目进厂道路工程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省安监局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的批复;市住建局对项目进厂道路工程拟选址意见;市国土局对进厂道路工程项目用地预审意见;省发改委对项目核准的批复;省林业厅林地有偿使用批复;省政府对项目用地的批复;省住建厅对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市住建局对厂区建筑方案设计出具了审查意见、用地红线图,取得了建设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目前已取得项目建设的所有合法手续。

三、项目建设实施总体情况及工作进度

自2016年9月进厂道路开工,主体厂房2016年12月开工,截止2018年6月28日,已累计完成投资约4亿元,其中2016年完成投资1.1954亿元,2017年完成投资2.5639亿元,2018年1月完成投资0.12亿元,2018年2月完成投资0.023亿元,2018年3月完成投资0.105亿元,2018年4月完成投资0.02亿元,2018年5月完成投资0.019亿元,2018年6月完成投资0.027亿元。截止6月30日,工程按照计划进度完成,2018年6月27日机组整体启动调试完成72+24小时连续运行,进入试运行阶段。

1、主厂房施工。2016年12月开始主体施工,包含:值班宿舍建设、接待中心建设、厂房建设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2017年12月,值班宿舍建设、接待中心建设、厂房建设基本完成,具备使用条件。其配套基础设施及辅助土建项目正在不断完善中。

2、进厂道路施工。于2016年9月开始施工,2017年6月竣工。由于2017年6月底发生重大地质灾害,造成道路边坡垮塌。项目公司与设计、地勘单位充分沟通,多方论证,于2017年8月出具了进厂道路边坡治理方案,并于2017年12月开工。由于边坡垮塌严重,再加上今年攀枝花雨季来得早、雨水偏多,造成施工难度增大,2018年6月底顺利通车。

本项目已完成所有主体工程建设和验收,消防、环保设施投运正常,各项污染物排放指标达到相关国家规范要求及设计标准,电厂生产各系统设备运转良好,各项生产制度完善,安全环保措施、应急预案落实到位,目前已具备试生产条件。

四、项目通过初步验收情况

2018年7月10日下午15时,攀枝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项目初步验收会议在攀枝花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初步验收由攀枝花市城管局组织市质检局、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住建局、市安监局、市消防支队、国网攀枝花供电公司以及工程项目设计、监理、勘察、施工等单位共同参加,市城管局马鹤松副局长主持,并成立了以廖德兵为组长的各专业初步验收专家组,负责竣工初步验收相关事宜。最后,与会验收组人员要求建设各单位在竣工验收之前将以上内容整改完成,一致同意工程竣工初步验收为合格。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1、进厂道路、挡墙需要进一步整治,加强道路的观测与安全通行保障;厂区绿化工程、外墙铺装与收尾工作需倒排工期,制定完成时间节点表,全力做好收尾建设工作。

2、飞灰、炉渣固废物品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做好暂存、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制定切实可行的应急预案,做好相关固废、烟气检测和台账工作。

3、尽快完成工程技术资料、文件的收集与存档,确保档案齐全、完整,符合资料整编条文等要求;。

4、尽快完善垃圾计量联网建设工作。

5、尽快完善竣工验收资料、抓紧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确保项目竣工验收一次性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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