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600795)发布公告,截至2018年6月30日,该公司实现运营收入约311.8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17.9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6.02%,主要是本期发电量较上年同期上升;基本每股收益为0.091元/股,较上年同期增加 5.81%,主要是由于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
2018年上半年,该公司控股装机容量 5323.49 万千瓦。其中:火电机组3351.2 万千瓦,占总装机的 62.95%;水电机组 1380.38 万千瓦,占总装机的 25.93%;风电机组 570.71 万千瓦,占总装机的 10.72%;太阳能光伏 21.2 万千瓦,占总装机的 0.4%。 2018 年上半年,公司新增发电装机容量 101 万千瓦,其中火电新增装机 89.2 万千瓦,分别是安徽蚌埠二期 66 万千瓦、湖州南浔热电 23.2 万千瓦;水电新增装机是大渡河沙坪电站 5.8 万千瓦;风电新增装机 6 万千瓦,分别是诸城风电 3.6 万千瓦、舟山海上风电 2.4 万千瓦。
2018年上半年,该公司全资及控股各运行发电企业累计完成发电量 968.90 亿千瓦时,上网电量 920.59 亿千瓦时,较去年同期分别上升了 3.82%和 4.21%。完成利用小时 1887 小时,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29 小时,其中:火电完成 2184 小时,水电完成 1460 小时,风电完成 1300 小时,光伏完成 786 小时。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国电已于 2018 年 1 月 4 日作出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中国国电与国家能源集团的合并方案及拟签署的合并协议,并于 2018 年 2 月 5 日签署了《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国电集团有限公司之合并协议。截至该公司半年报出具日,公司已接到国家能源集团及中国国电通知,国家能源集团与中国国电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出具的《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予禁止决定书》(反垄断审查函[2018]第 26 号),该局经审查后决定对集团合并不予禁止,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合并协议》约定的集团合并交割条件已全部满足。集团合并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中国国电变更为国家能源集团,实际控制人仍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