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中国光大国际有限公司中标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中标价格人:65元/吨;预算价 34825万。
项目信息:
一、项目编号:201807077-01
二、项目名称: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三、协商内容: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四、项目基本情况
4.1项目名称:孝昌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社会资本方采购;
4.2项目实施机构:孝昌县城乡建设局;
4.3项目编号:201807077;
4.4项目地点:湖北省孝昌县季店乡黄家湾附近,填埋场南侧;
4.5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约80亩,总体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为600吨/天,配置2×300t/d机械炉排炉焚烧线,配套建设2×23.90t/h中温次高压余热锅炉和1×12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本项目的建成,将杜绝原填埋场产生的污水、废气等二次污染,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有利于居民身体健康状况的改善,保护了自然资源,保持了资源的可持续供给能力,逐步使资源、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发展相协调;
4.6项目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为34825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用估算为11306.92万元,设备购置费用估算为12769.39万元,安装工程费用估算为3788万元,其他费用估算为4023.53万元,基本预备费估算为1594.39万元,建设期利息1152.35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90.42万元;
4.7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本项目已完成规划选址、用地预审、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报批;本项目物有所值评价、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实施方案均已获得审批;
4.8本项目设定项目合作期为30 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28年;
4.9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为34825万元,拟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全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负责筹集资金,完成建设并负责项目的运营与管理。为保障项目履约,经与县城乡建设局沟通确认,本项目拟由社会投资人自筹资金1182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3.96%;拟通过银行贷款筹集资金23000万元,占项目总投资额的66.04%;
4.10 运作模式: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项目公司负责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运营、维护,获得垃圾焚烧发电上网费用等收入,但发电上网的费用不足以弥补项目投资的收益,需要获得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因此,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属于准经营性项目。政府方的可行性缺口补助付费主要参照政府付费机制下,依据项目设施的产品或服务的使用量以及质量向项目公司付费。本项目按使用量付费模式确定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同时需要考虑绩效付费和调价机制。本项目采用建设—运营—移交(BOT)模式推进项目建设。由孝昌县人民政府指定的实施机构——孝昌县城乡建设局与中选的社会资本方签订PPP协议。中选社会资本方独资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11825万元。政府方负责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配套手续办理,协助项目公司办理并获得有关政府部门要求的与本项目有关各种项目的批准及验收手续,运营期内负责将生活垃圾免费提供并运至项目所在垃圾焚烧发电厂,同时对项目公司提供的产品及服务质量进行监督;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建设、采购、安装、测试、试运营、运营及维护等工作,运营期内提供垃圾焚烧处理服务,合作期满后将运行良好、无任何债务负担的项目设施设备无偿移交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指定机构;
4.11项目公司组建:孝昌县人民政府授权孝昌县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实施机构。孝昌县城乡建设局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社会资本。由社会资本方全资在孝昌县注册成立项目公司,中选社会资本方以货币方式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1825万元,与项目资本金等额,占项目总投资额的33.96%,政府方不参股项目公司,其余建设资金由项目公司通过银行贷款等方式筹集;
4.12投资回报机制:项目公司通过投资、建设和运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按照项目协议约定的垃圾处理量等提供垃圾处理服务和发电上网,政府方按PPP协议约定的垃圾处理量、垃圾处理补贴价格,在绩效考核的前提下,根据使用量,向项目公司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依此收回投资并获取合理回报。其中约定的保底垃圾量,需根据项目谈判情况,再复核后进行财务测算;
4.13招标控制价:69元/吨(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招标控制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