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 2018年,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进一步扩大新能源交易市场,健全省间交易制度,创新交易品种,积极组织省间交易,全年共完成市场交易电量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5%,其中完成现货交易电量69.6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通过市场化的交易,我国西北地区堵塞的新能源“血管”逐渐被疏通,一股股新鲜绿色的能源血液在全国范围得到了优化配置。
我国目前已经成为全球新能源规模最大、发展最快的国家。由于新能源资源的波动性和间歇性,发电设备的低抗扰性和弱支撑性,大规模新能源集中接入相对薄弱的“三北”地区电网,本地消纳能力低,电力外送距离远、容量大,加之灵活调节电源缺乏,新能源发电安全运行与有效消纳问题更加突出,新能源并网安全运行和有效消纳成为国际研究的热点和难点。
从理论上讲,解决新能源消纳问题的关键在于“源”发电侧、“网”电网侧、“荷”用户侧以及“政策及市场机制”政府与电力市场侧四方面。其中,“源”、“网”、“荷”决定消纳潜力,“政策及市场机制”决定消纳潜力发挥程度。预计到2020年,国家电网并网可再生能源装机将达5.7亿千瓦,占总装机的35%;每年消纳清洁电量2.2万亿千瓦时。
实际上,促进新能源消纳主要措施有,一是电力电量外送,包含跨省区中长期外送和现货交易;二是增加省内用电量,包括省内增量大用户以及通过电网大力实施电能替代、“煤改电”清洁取暖等;三是挖掘省内调峰潜力,包括常规火电厂深度调峰和自备电厂“虚拟储能模式”等;四是充分利用抽蓄机组、燃气机组等调整手段,给新能源消纳腾出充分的空间。
由此,我们要立即停止燃煤电厂、高耗能企业自备电厂的审批、控制煤电开工规模、优化电力调度,避免火电投资对新能源的挤出效应,在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的大背景下,加快电网建设,为新能源消纳疏通“血管”,保证新能源外送通道畅通,逐步建立有利于新能源消纳的电力市场化机制,调动电力系统各主体的积极性,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吴 文 江苏省盐城市解放南路189号盐城供电公司综合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