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以来,国家核准建设的大中型水电站中的涉及贫困地区的主要有黄河玛尔挡等10个,项目总装机2770.4万千瓦,年发电量1083亿千瓦时,总投资约3347.8亿元,预计于2021—2025年间陆续投产,将努力实现小水电开发与环境保护、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发电与综合利用的和谐统一,让贫困户稳定获得小水电开发收益,助力脱贫攻坚。
水电是技术成熟、运行灵活的清洁低碳可再生能源,具有防洪、供水、航运、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是我国国民经济基础设施和基础产业,也是建设美丽中国、推进绿色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中的重要内容。我国水电资源丰富,居世界首位,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约6.87亿千瓦,主要集中在西南地区大江大河。水电资源富集的区域多为高山峡谷、老少边穷地区,往往也是经济贫困的地区。早在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34号文,《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明确提出“探索水电利益共享机制,将从发电中提取的资金优先用于水库移民和库区后续发展”。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切实履行央企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经济责任,进一步创新移民工作,加大对移民后扶、地方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等工作的支持力度,不断助力当地群众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截至2019年底,金沙江白鹤滩水电站、叶巴滩水电站、澜沧江托巴水电站已分别向当地缴纳各项税费约16.7亿元、8亿元、7亿元,不仅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增强地方财政实力,改善地方基础设施,提高城镇化水平,而且增加了就业机会,提升了库区居民收入, 构筑了共赢新局面,实现水电开发利益共享。
由此,水电扶贫项目的实施,将丰富的水能资源转变为生产力,带动了民间投资,增加了就业和贫困户收入,推动了经济发展。我们要谋求思路、添加措施,紧紧有序推进水电开发工作,积极发挥水电开发辐射作用,探索水电资源开发与脱贫攻坚相结合的新方式,建立水电开发利益共建、共享、共赢机制,不断为脱贫攻坚助力,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