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获悉,近日国家质检总局组织开展了2017年第3批电力变压器产品抽查,共抽查了河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重庆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48家企业生产的48批次电力变压器产品。
本次抽查依据GB/T 1094.1-2013《电力变压器 第1部分:总则》、GB/T 1094.2-2013《电力变压器 第2部分:液浸式变压器的温升》、GB/T 1094.3-2003《电力变压器 第3部分:绝缘水平、绝缘试验和外绝缘空气间隙》、GB/T 1094.11-2007《电力变压器 第11部分:干式变压器》、GB 20052-2013《三相配电变压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等标准的要求,对电力变压器产品的绕组电阻测量、电压比测量和联结组标号检定、短路阻抗和负载损耗测量、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外施耐压试验、感应耐压试验、温升试验、局部放电测量、雷电冲击试验等9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温升试验、局部放电测量、空载损耗和空载电流测量项目。具体抽查结果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