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供应商诚信履约,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电网建设顺利进行及安全可靠供电,近日,国家电网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履约不诚信等问题的供应商进行了处理。
4月份有国网公司、国网新能源以及国网黑龙江、江西、吉林、北京、四川、山东、天津、浙江、福建、湖南、冀北、青海、蒙东、辽宁、河南、安徽、陕西17个省市电力公司发布不良供应商名单,通报供应商数量总计达1051家。
1、国网黑龙江电力公司关于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2018年4月)
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2、
[国家电网公司]
3、
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4、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5、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6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7、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9、
福建公司未解除限制供应商名单201803(修正)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
11、
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
12、
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
13、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14、
国网蒙东电力公司
15、
国网辽宁省电力公司
16、
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
17、
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
18、
国网陕西省电力公司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