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凤庆供电公司对辖区范围内的首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进行了现场验收,标志着凤庆县新能源发电技术得到了推广运用,并给发电客户带来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据了解,为响应国家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可再生资源利用率的号召。凤庆供电公司依据现有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受理不同社会群体、个人的光伏项目申请,积极为客户开展现场勘察及供电方案制定,为符合条件的客户到县能源主管单位开展备案,开展装表接电等一系列工作。此次并网的居民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装机容量3千瓦,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安装在凤山镇前锋村施仁荣居民屋顶。根据国家政策光伏项目并网后,余电上网电量按0.3358元/千瓦时的火电标杆上网电价收购。同时,按每千瓦时0.42元的补贴标准,对全部发电量进行补贴,补贴资金由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支付。通过相关规定要求,本次分布式光伏发电共装设2只电能表,一只用于计量分布式光伏发电客户的全部发电量,另一只用于计量余电上网和下网电量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