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河南发改委、财政厅引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接手等手续时,电网企业、备案机关要进行风险警告。
同时,对于需要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电网企业继续暂停受理,批复电力系统接入审批和并网申请;光伏平价项目。待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后,再进行研究推进。
11月30日,河南发改委、财政厅引发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的通知。明确规定,对于分布式光伏项目备案、接手等手续时,电网企业、备案机关要进行风险警告。
同时,对于需要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电网企业继续暂停受理,批复电力系统接入审批和并网申请;光伏平价项目。待国家出台相关文件后,再进行研究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