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什么项目呢?
项目名称: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系统
采购人: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山水水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2017CG-SS-002
采购主要内容:贵州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管理信息系统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数量:1 批
采购预算:230万元 (注意,招标文件中,预算写明230万)
中标结果一公布,所有人傻眼了,0元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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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不难看出,采购预算230万元的项目,居然0元中标!这到底怎么回事?
有关人员了解到在中标结果公告后,参与投标的一家供应商提出质疑称:
1、中标第一候选人的四川久远银海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明显低于成本价竞标,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2、本次采购,《政府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是230万元,其他供应商的报价均在0元以上,《政府公开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建立在市场调查基础上,其他供应商的报价也是根据其各自的成本和利润需求自主确定的价格,也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市场竞争的价格格局。投诉人的报价与以上价格相差几百倍以上,存在明显异常,就其报价是否低于成本价,被投诉人没有给出合理解释。供应商对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遂向贵州省财政厅提起投诉。
复盘一下该项目过程
① 2017年5月16日,贵州政采网发布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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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6月8日,开标
5家供应商参与投标,评标委员会打分结果是,久远公司综合评分最高,被推荐为第一中标供应商,久远公司报价为0元。
随后,采购人(贵州省人社厅)确定久远公司中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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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6月13日,发布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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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6月16日,中软向投诉人(采购代理:贵州山水水电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提出书面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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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3天后,投诉人(贵州山水)作出书面质疑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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⑥中软对答复不满意,向贵州省财政厅投诉。
打到财政部后,三方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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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到这里了,貌似各说各有理
最终
贵州省财政厅如何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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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的几点是
①0元报价是一种「无偿取得」行为,违法
政采法规定:「有偿取得」是政府采购的基础,而0元报价,是采购人不需要支付“财政性资金”,属于无偿取得。
所以违法!
②0元报价是一种「赠与」行为,违法
政采法规定:采购人不得向供应商索要或接受赠品。
所以违法!
③0元报价没有体现「对价关系」,违法
即价格与货物数量和质量的对应关系,存在影响服务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违反政府采购公平和公正原则。
所以违法!
综上所诉,该项目采购行为违法!
责令重采。
这对试图用0元扰乱市场的行为
起到强力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