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城市狠抓新能源发展机遇,立足于得天独厚的风能太阳能资源条件,结合上级政策和市情特色,引导新能源产业发展与现有资源相结合、与产业结构相结合、与区位优势相结合,近年来在利用可再生能源,促进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方面取得了可喜的进展。
一、风电光伏资源基本情况
肥城市位于山东省中部、泰山西麓,为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区,四季分明,境内光照资源比较丰富。年均总辐射量在116-132千卡/cm2,年日照时数在2315-2898小时之间,日照百分率为53%-65%,太阳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非常广阔。肥城市风力资源也较为丰富,属于典型的低风速区,风力资源主要集中在东部、中部区域。具备布置风电场较好的地形地质条件,非常适合开发风力发电项目。
风电、光伏发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没有大气污染、水污染和废渣堆放等问题,具有环保、可持续的优势。风力、光伏资源的开发利用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国家鼓励支持的开发项目,能调整肥城市电源结构,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需要,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
二、肥城市风电光伏产业开发现状及规划
近年来,肥城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把发展风力、太阳能产业作为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快项目建设,加强引导扶持,完善产业配套,多渠道开发风力、太阳能资源,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风力方面。截至目前,先后有华电集团、美国UPC公司、华润电力3家企业先后与我市签订风电资源开发协议。其中:华电集团。2010年6月,华电集团与市政府签订风电开发协议。按照协议约定,华电集团在我市投资30亿元,规划建设30万千瓦机组。开发点主要位于安站镇、边院镇、仪阳镇、湖屯镇、王瓜店街道等区域。目前,已开发项目3个,总装机容量150MW。其中,华电桃园风电场、华电安站风电场于2015年建设并投入使用,已累计发电1.82亿千瓦时。华电虎门风电场于2015年12月核准建设,目前已完成升压站建设、风机吊装,送出线路施工,正在进行电网验收。美国UPC公司。2010年11月,美国UPC公司与市政府签订风电开发协议,计划投资15亿元,分三期实施,规划建设15万千瓦机组。开发点位于王庄、桃园、安站、仪阳、边院、安庄、孙伯7个镇街。目前已开发装机容量49.5MW的UPC刘台风电场项目1个,该项目于2014年1月核准、2014年8月开工建设。建设过程中,因融资、EPC总承包单位变更等原因,多次出现停工复工。目前,项目资金已全部落实,各项工作正加快推进,升压站建设完毕,电气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送出线路正在施工,24处风机基础开挖完成,11台风机吊装完成。香港华润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8月,华润新能源与市政府签订风电开发协议,协议投资12亿元,规划建设15万千瓦机组。开发点主要位于石横镇、湖屯镇、仪阳街道、潮泉镇、老城街道等。目前,已开发总装机容量40MW的华润石横风电场项目1个,该项目于2016年10月经泰安市发改委核准。目前,正在开展电网接入、招投标等开工前期准备工作,预计2017年11月并网发电。
(二)光伏方面。目前规模以上的光伏发电企业有3家:肥城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0MW)、肥城市天辰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0MW)和肥城泰盛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共发电3483.37万千瓦时。肥城合能新能源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0MW)、肥城君明光伏发电有限公司(装机容量20MW)已并网发电,2016发电量为1649.5万千万时,目前还未纳入统计范围中。还在施工中的光伏项目有3个:王庄镇润峰19兆瓦项目已完成光伏板安装14兆瓦,送出线路正在施工;湖屯镇泰盛湖屯镇泰盛30兆瓦农光互补二期20兆瓦项目光伏板安装完成5兆瓦;安站镇兴宇20兆瓦光伏电站项目道路施工已完成4兆瓦,正在进行升压站建设及基础打桩工作。
三、风电光伏项目开发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为加快风电光伏产业发展,国家虽然陆续出台了发电量全额收购、电网免费接入、资金补贴等一系列支持风电光伏产业发展的政策,从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风电光伏产业快速发展。当前,我市在推动风电光伏发展中,主要面临补贴指标争取难、土地计划落实难等因素制约。
1.取得指标难,政府补贴的等待时间比较长。风电、光伏企业前期取得省能源管理局开发指标难度大,获得项目核准、备案时间长,导致项目开工不断延后。光伏发电项目只有经过能源部门核准或备案才能享受发电补贴,保证合理盈利水平,否则没有发电补贴,投运即亏损。获得指标后,获得补贴的等待时间比较长。指标争取难让不少正在做前期工作的地面电站项目陡然“停车”。经了解,目前光伏发电的上网电价是0.36元/每千瓦时,每度电政府补贴0.64元,目前2015年以来的政府补贴都没有到位。风电的上网电价是0.61元/每千瓦时,目前正处于争取政府补贴中。
2、成本相对较高,市场竞争力弱。风能光伏发电产业发展面临的首要问题仍然是成本较高,缺乏市场竞争力。目前,光伏发电成本一般在0.7元/千瓦时以上,风电发电成本通常也超过0.5元/千瓦时,而火电成本一般仅为0.4-0.5元/千瓦时。光伏发电与风能发电短期内仍难以与火电直接竞争,当下新能源项目的发展缘于政策补贴,随着光伏发电、风电技术的进步,补贴会呈现持续下降的趋势。
3.土地计划落实难。光伏发电项目需要的土地面积较大。据测算,1兆瓦地面光伏电站占地近20亩,分布式光伏占地面积约15亩(10000平方米)。建设30兆瓦的地面光伏电站需要600亩土地,3兆瓦分布式光伏发电需要面积3万平方米(约45亩)。目前,对于土地日益紧张的情况下,项目需要大面积的土地指标是制约光伏项目的瓶颈之一。
4.风能与光伏资源具备开发价值的地区主要集中在山地,区域道路等级低,路面质量差,设备运输困难。
四、建议
(一)加强政府服务。风能光伏发电作为一项新技术,在成本上还高于常规能源,在发电特性上又是波动的,现阶段不可能单纯依靠市场自我发展,还需要政府加以扶持。目前,我市光伏发电还处于起步阶段,这就要求市政府发挥主导作用,落实专项经费,加大对风能光伏市场培育和引导力度,协调解决项目开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
(二)加强规划引导,推进产业集聚。优化产业布局,将新能源产业纳入能源开发利用和城镇建设等相关规划。系统开展风力资源、太阳能资源、建筑屋顶及其他场地光伏发电应用的资源调查工作,根据资源详查和评估的结果,制定科学的开发规划,避免盲目发展;根据资源空间分布、用电负荷和发展规划,合理规范新能源开发,避免因位置重叠而影响新能源的进一步利用。落实重点建设项目,优先保障列入规划且建设条件落实的项目争取年度规模指标。加快培育市场主体,加强产业引导,实施品牌带动,推进产业集群和集聚,逐步建立从新能源开发利用到设备制造的整个产业链条,形成能源产业集群。
(三)加大政策支持,优化发展环境。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新能源的政策支持,研究制定新能源产业的激励政策,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扶持力度,切实推动新能源产业的发展,对新能源项目所需的土地、交通、资金、供电等各种要素要优先予以保证,对项目审批、建设、投产提供全过程全方位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