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朋友发了3天烧,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需不需要输液?孩子轻度腹泻或感染手足口病,要不要输液?
在广东,今后要说No了!
昨日(7月25日),省卫生计生委官网公布了广东省卫计委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明确提出了53种疾病门、急诊原则上不需要输液治疗。
广东拟不能门诊输液的53个病种
▲儿科不需要输液的4个病种:
1、上呼吸道感染: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
2、小儿腹泻病:轻度脱水可以口服补液者。
3、毛细支气管炎:轻度喘息者。
4、手足口病或疱疹性咽峡炎:无发热、精神状态好,血象不高者。
▲妇科不需要输液的7个病种
1、慢性盆腔炎。
2、慢性子宫颈炎。
3、无症状的子宫肌瘤。
4、前庭大腺囊肿。
5、阴道炎、外阴炎。
6、原发性痛经。
7、不合并贫血的月经不调。
▲内科不需要输液的24个病种
1、上呼吸道感染: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
2、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体温38℃以下。
3、支气管扩张无急性炎症者。
4、支气管哮喘处于慢性持续期和缓解期。
5、肺结核(播散型肺结核除外)。
6、间质性肺疾病无明显呼吸窘迫。
7、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缓解期。
8、无并发症的水痘、流行性腮腺炎、风疹。
9、高血压亚急症。
10、慢性浅表性胃炎。
11、无水、电解质紊乱的非感染性腹泻。
12、单纯幽门螺旋杆菌感染。
13、轻度结肠炎。
14、无并发症的消化性溃疡。
15、具有明确病因的轻度肝功能损害。
16、多次就诊未发现器质性病变考虑功能性胃肠病。
17、急性膀胱炎。
18、无合并症的自发性气胸。
19、单纯的房早、室早。
20、无急性并发症的内分泌代谢疾病。
21、无特殊并发症的老年痴呆、面肌痉挛、运动神经元疾病、多发性抽动症、睡眠障碍、焦虑、抑郁症、偏头痛。
22、癫痫(癫痫持续状态、癫痫频繁发作除外)。
23、无特殊并发症的脑血管疾病的一、二级预防(脑血管疾病的非急性期)。
24、无特殊并发症的肾性贫血、肾病综合征、慢性肾小球肾炎、蛋白尿。
▲外科不需要输液的18个病种
1、体表肿块切除术后。
2、轻症体表感染(无发热,血象正常)。
3、轻度软组织挫伤。
4、小型体表清创术后。
5、浅静脉炎。
6、老年性骨关节炎。
7、非急性期腰椎间盘突出症和椎管狭窄症。
8、闭合性非手术治疗的四肢骨折。
9、慢性劳损性疾病。
10、慢性膀胱炎。
11、慢性前列腺炎。
12、前列腺增生。
13、无合并症的肾结石。
14、精囊炎。
15、急性鼻炎、各类慢性鼻-鼻窦炎、过敏性鼻炎、急性鼻窦炎无并发症者。
16、急性单纯性咽炎、慢性咽炎、急性单纯性扁桃体炎。
17、急性喉炎(重症除外)、慢性喉炎。
18、急慢性外耳道炎、急慢性中耳炎无并发症者、外耳道湿疹、鼓膜炎。
省卫生计生委在昨天公布的通知上,对于就医输液进行了全面的规定。
严格掌握静脉输液使用指征
通知中所说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办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及社会力量办的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知明确提出,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会带来医药费用上涨、就医时间延长、医疗风险增加等一系列问题。
通知要求,各地要遵循世界卫生组织提倡的“能口服就不注射,能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的用药原则,加强对医师培训和指导,只有在患者出现吞咽困难、严重吸收障碍(如呕吐、严重腹泻等),以及出现病情危重,发展迅速,药物在组织中宜达到高浓度才能紧急处理这三种情况下才使用静脉输液。
具体使用指征有8大类,包括:
补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维持血压,用于治疗烧伤、失血、休克等;
补充水和电解质,以调节或维持酸碱平衡,用于各种原因引起的脱水、严重呕吐、腹泻、大手术后、代谢性或呼吸性酸中毒等;
补充营养,维持热量,促进组织修复,获得正氮平衡,用于慢性消耗性疾病、禁食、不能经口摄取食物、管饲不能得到足够营养等;
输入药物,以达到解毒、脱水利尿、维持血液渗透压、抗肿瘤等治疗;
中重度感染需要静脉给予抗菌药物;
经口服或肌注给药治疗无效的疾病;
各种原因所致不适合胃肠道给药者;
因诊疗需要的特殊情况。
减少不必要静脉输液
通知确定了门、急诊原则上无需静脉输液治疗的常见病多发病,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4大类,共53种疾病。包括上呼吸道感染如普通感冒、病毒性咽喉炎,体温38℃以下的急性气管支气管炎,以及病程3天以内、体温38℃以下、精神状态好的小儿上呼吸道感染等疾病。
通知指出,今后治疗这53种疾病患者,原则上不采用静脉输液,确需输液的应附情况说明。各地要组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门、急诊静脉输液情况进行摸底,摸清现阶段存在主要问题,并采取相应干预措施,努力降低不合理使用静脉输液比例。也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开展合理使用静脉输液的教育培训,对医务人员普及合理使用静脉输液知识,宣传科学合理用药,纠正不良的用药习惯。
定期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
通知指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在开展处方规范性点评的基础上,组织开展静脉输液处方点评,重点关注输液的必要性。要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加强处方审核,对用药不适宜处方,药师应当告知处方医师,请其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处方;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应当拒绝调剂,记录并告知处方医师,按照有关规定报告。
同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处方点评体系建设,严格落实不合理用药干预措施,建立临床合理用药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月随机抽查1周门、急诊处方至少30例(不少于6种常见病多发病,涵盖内科、外科,妇科、儿科等),对抽查处方(用药医嘱)进行点评,发现存在或潜在的问题,制定并实施干预和改进措施,跟踪管理,持续改进。
链接:年初佛山市顺德区已停止部分门诊输液
早从2017年1月1日起,佛山顺德全区公立医疗机构(含医院下伸网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已经开始停止门诊(急诊、儿科门诊除外)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
根据规定,门诊在抗菌药物使用方面,只能选择非限制类抗菌药物,确因病情需要使用限制类抗菌药物的,应经具有中级及以上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处方上签名。
对于民营医疗机构,将会倡导逐步减少直至停止门诊静脉输注抗菌药物。其中急诊、儿科门诊之所以排除在停止静脉输液范围,主要是由于儿科、急诊病情变化比较大。
(来源:佛山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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