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2020年光伏电站新增建设指标:总计86.5GW ,领跑者基地每年8GW 。”——这消息前几天刷爆行业朋友圈。政策再定调,未来更明晰,这是好事。
但“630”走了;领跑者近了;一种莫名的期盼,糅合着巨大的压力和担忧又开始了。
你也许也记得,去年自“630”以后,光伏行业的招投标就不断创下令人咋舌的新低价,引发业内外各种争议与担忧。去年7月底,中广核项目创下的3.19元/瓦最低价纪录仅保持了不足两周的时间,8月11日,3.05元/瓦国电投光伏组件中标价格就成功将此记录打破,创下组件产品价格的新低。
仅隔两周时间,在光伏行业对3.05元/瓦仍存执念的时候,光伏电站竞标项目再次跌破光伏行业小伙伴们眼镜,国家“领跑者计划”阳泉项目招标中,出现0.61元/千瓦时的竞争上网电价。紧接着,昌盛日电在内蒙古包头项目中,又以0.52元/千瓦的价格刷新纪录。
在10月下旬进行的内蒙古乌海领跑者项目招标中,英利则报出了0.45元/千瓦的史上最低价,甚至低于普通居民用电价格。如此低的价格,不少光伏企业咬牙坚持,也有同行望而生畏。大家的担心是,在2017年630抢装潮过后,“以低价中标”、甚至“以最低价中标”的角力和惨烈的厮杀是否会愈演愈烈?
“以最低价中标”到底革谁的命?
事实上,上述各种低价竞标事例背后,是去年“630”之后抢装热情逐渐退去导致光伏行业上半年火爆的局面骤变,订单骤减,彼时有业内人士称,光伏“寒冬”将至,最大的影响者是设备厂家。由于光伏企业不少都是上市公司,或者有意IPO,下滑的订单对他们而言简直是噩梦,因此不惜压低价格,最终坑死业主、饿死同行、累死自己。
原本,从宏观角度和近年陆续发布的政策来看,政府在优化清洁发展机制、推动市场化竞争机制等方面的思路非常清晰,而且效果卓著;而目前被不同行业企业广泛采用的招投标制度,原本也是一种市场优化机制。当然,光伏取消补贴,最终平价上网,也是每一个光伏人追求的梦想。
但是,当不少企业所有的注意力都被“价格”这一因素左右时,原本看起来很完善的市场机制,却逐步偏离了最初的设计意图,而演变成“越便宜越好”、“最便宜最好”、“你便宜那我更便宜”这样一种单线条导向。结果可想而知,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多包袱重、效率低、质量差的组件与逆变器面临损坏,引发光伏电站发电效率降低的问题。
低价中标不仅存在领跑者项目的竞标中引起关注,而且在光伏扶贫项目,乃至工商、户用分布式的发展中也广泛存在,由此也已经引起了各种乱象与隐忧。如何杜绝恶意的低价中标,如何保证行业的健康竞争?这是一个真正事关光伏产业长远发展的“心头瘤”,不得不除。
今天的市场,无论买家还是卖家,开口必先问“价格”。但是,光伏应用是一项长线投资,除了价格之外,还有许多需要考量的维度,比如收益、稳定性等。对应到具体的屋顶分布式项目来说,则有产品质量、系统发电性能、安全性、可靠性、日常运维能力、故障检修水平、服务响应速度等,都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重要因素。
以户用市场为例:为了争夺更多的客户,各地代理商使用各种推广方式和手段,相互压低价格,搞得大家都没钱赚,只为占有市场规模。大家疯狂竞价,必然会导致报价过低,最终的结果就是光伏发电系统质量不行和服务质量的下降。
近年来,“以最低价中标”导致的质量问题和安全在整个光伏产业里时有发生,无论光伏扶贫项目,还是地面电站,还是户用光伏系统都有涉及。
比如,2017年3月1日,江苏省某地光伏电站在大风之后的“惨状”,一片废墟拷问着电站的设计质量、安装质量、支架质量等一系列问题。
不久前,在一次恶劣天气的突袭中,河北省保定市多户光伏电站被掀起损坏,现场一片狼藉。而最近几年,各种电站质量事件也层出不穷。
正常的价格,是对他人创新和劳动的一种尊重,同时也是对自身的尊重。畸形的价格折射出畸形的供求关系、产业环境和信用缺失。如果今年630后低价竞标仍然持续,可以预见一些问题或将集中爆发。
行业里一些有目共睹的现象是,招投标的异化,量身定制的招标、你来我往的陪标逐渐流行。
再者,是超最低价中标者在履约时花样百出,甚至占场不撤,要求追加预算。
更有甚者,“以最低价中标者”可能公然提供难以达标的设备、商品或服务,当甲方表达不满时,中标方甚至可能直截了当地回复说,这样的价格,也就只能采用如此低质的产品了,“不然我们赚什么?”。
对此,有行业人士提出疑问:一个几乎以低价为唯一竞争尺度的行业,只有你死我活,没有你帮我扶。这样“争取”发展,究竟是善举还是恶行?
无疑,以最低价中标,已严重影响了光伏产业的健康发展。我们每个人、每个企业都不是旁观者,光伏行业需要一起坚守自己的底线。
如何杜绝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
一分价钱一分货,这是市场万年不变的规律。不管你买或者不买,成本都在那里!如果一个行业老是出现恶意的低价中标,这对行业乃至制造业都是难以估量的伤害。
6月24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举行联组会议上,国家发改委主任何立峰详细分析了“低价中标”现象的成因,并表示:一些招标项目只关注于价格,忽视了产品质量、性能等一系列的技术指标,导致了一些质量过硬、技术水平比较高的产品被拒之门外,影响了企业创新研发的积极性。何立峰表示要针对滥用、不当使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的问题,进一步明确和强化各类评价方法的运用;建议修订招标投标法,实施全过程的监管;加强监督执法,落实责任追究。
6月26日,人民日报30天内两次撰文谈到"最低价中标"问题。人民日报在文中指出:在招投标中,低价就能中标,造成大家 不比质量,只比价格低。以最低价中标,不仅严重扰乱了市场经营秩序,对整个制造业也是一个打击。而解决之道,自然是进一步完善市场环境,让企业拿产品质量说话,让过得硬的产品叫得响、站得稳,从而为制造业大国打下产品质量的基础。
也就在同一天,(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关于西安地铁“问题电缆”事件调查处理情况及其教训的通报》(国办发〔2017〕56号)中四次提及"最低价中标"问题。
7月11日,财政部印发财政部令87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如果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上述重磅政策的出台,是否会对最低价中标的现象带来一定遏制,“饿死同行、累死自己、坑死业主”现象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