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电力企业: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国家能源局2017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国能监管〔2017〕81号)以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17年市场监管重点问题监管工作计划表的通知》(国能综通监管〔2017〕20号)的要求,我办决定开展2017年云南省弃水弃风弃光专项监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监管内容
(一)弃水弃风弃光电量总量情况
累计产生弃水弃风弃光电量情况,弃水弃风弃光信息报送情况,重点核实送出受阻地区及部分电厂数据统计准确性。
(二)电力运行情况
水电、火电、风电及光伏装机及运行情况;主要流域来水情况;全网出现弃水时,火电机组运行方式安排情况。重点核实弃风弃光严重地区风电、光伏全额保障性收购工作落实情况。
(三)输电通道运行及网架约束情况
输电受阻地区110千伏及以上网架结构情况及今年以来新增输变电工程情况,输电受阻地区电源装机、用电负荷及主要外送通道运行及受阻情况,云电送粤(不含溪洛渡)输电通道能力及分月计划送电量和实际送电量情况,云电送桂输电通道能力及分月计划送电量和实际送电量情况,溪洛渡电厂分月计划送粤电量和实际送粤电量情况。重点核实云南电网异步运行后直流输电线路运行及约束情况。
(四)水库调度运行情况
汛前及汛期各流域主要水电厂水库调度运行与实际情况、各月末主要流域蓄能情况、跨流域水库联合调节调度情况、多年调节水库设计能力与实际运行结果比较情况。
二、监管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监管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