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欧委会发布对华光伏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期中复审调查终裁公告,决定改变措施的形式,在措施剩余近一年的执行期内,将原先的价格承诺方式替换为最低限价。
新的最低限价机制自2017年10月1日起实行,并分阶段逐步调低限价水平。欧委会区分单晶和多晶产品设定不同的最低限价,其起始价格分别为多晶电池0.19欧元/瓦、单晶电池0.23欧元/瓦、多晶组件0.37欧元/瓦、单晶组件0.42欧元/瓦。新机制所适用的中国企业范围是目前遵守价格承诺协议的企业和之前主动退出价格承诺但未被发现有违反行为的企业,欧委会公告显示为104家企业及其关联企业。
对此,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局长王贺军就此发表谈话。
王贺军表示,中欧光伏价格承诺是在双方高层关注下政府和业界共同努力的结果,是通过磋商成功解决贸易摩擦的典范,在一定历史阶段有效平衡了中欧双方的利益。
中方注意到,欧委会在期中复审调查程序中,部分吸收了中国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提出的意见,用不受数量限制的最低限价方式替代价格承诺,并逐步调低最低限价水平,这为推动中欧光伏贸易尽快恢复到正常市场状态迈出了积极的一步。
王贺军指出,过去几年,欧盟光伏双反措施在客观上给欧盟市场造成了不必要的扭曲,既不符合中国利益,也不符合欧盟利益。
中方希望欧盟尽快彻底终止光伏双反措施,尽早为双方业界合作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预期的商业环境,实现双方产业的互利共赢。
中方愿意继续秉持既有的合作精神,在相互尊重、合作共赢的基础上发展中欧经贸关系,与欧方携手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共同为经济全球化和开放型世界经济做出贡献。
来源: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