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通渭县积极抢抓被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确定为“全国光伏扶贫试点县”的机遇,探索农光互补、畜光互补、林光互补的村级光伏电站建设模式,走出了一条适合通渭实际的村集体经济发展之路。目前,全县累计规划建设村级光伏电站169个,已并网发电47个,正在建设122个,实现全县一半行政村集体经济全覆盖、撑起半边天。
一、突出规范引领,高点谋划布局。坚持把以光伏为重点的新能源产业作为全县“三大主导产业”之一大力推动,提出了“十三五”期间光伏扶贫“33331”的发展思路,即实施户用分布式发电、村级电站和集中式电站共同推进的光伏扶贫发展格局,精心打造西部、北部、南部三大光伏扶贫示范片区,积极探索农光互补、畜光互补、林光互补的新能源产业发展模式,力争到2020年全县光伏装机容量达到30万千瓦以上,实现1万户农户从中受益。其中建成村级光伏电站169个,总装机容量40兆瓦,实现全县155个贫困村村集体经济收益全覆盖。
二、突出效益发挥,加快项目建设。立足早建成、早见效,成立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不断加快项目建设步伐。2016年实施贫困村村级光伏电站47个,总投资7420万元、装机容量9275千瓦,已全部建成并网发电并通过电力部门检测。2017年分两批实施村级光伏电站,其中第一批44个,概算总投资8024万元、装机容量10030千瓦,已完成项目招投标,正在进行场地平整和项目设计,逐个确定建设模式;第二批78个规划装机容量13710千瓦,概算总投资10968万元,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和PPP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三、突出问题导向,探索建设模式。针对村级光伏电站项目建设中征地选址困难、配套资金不足等问题,创新思路,积极探索建设模式。针对因电网接入和选址受限无法在本贫困村建设的,探索“飞地模式”,重点依托扶贫产业园、养殖圈舍和地形、并网条件较好的区域进行建设,建成后电站产权仍属原贫困村,收益除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运维费用外,继续带动原贫困村贫困户,确保全县155个贫困村全覆盖。针对配套不足的问题,探索多种融资模式,2016年47个和2017年第一批44个村级光伏电站融资模式主要以财政和贷款融资为主,争取到省级专项资金1855万元,落实国开行贷款1.7亿元,县级整合资金4864万元。今年第二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利用PPP模式,通过引进社会资本、争取福州帮扶、企业投入以及县级整合资金、银行贷款等多种渠道解决建设资金问题,进一步减轻县级财政筹资压力。
四、突出集体收益,优化资金分配。按照“量化到村、股份合作、入股分红、滚动发展”的模式,每个村级光伏电站按平均容量200千瓦测算,预计年可发电24万度、实现电费收益17.2万元(电价0.7178元/度,发电时数1200小时),项目建成后全部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每年产生的收益按照村集体和贫困户2:3的比例进行分配。其中村集体每年安排10.3万元,扶持40户左右贫困户发展产业,每户每年扶持2584元,连续扶持3年,3年后重新确定贫困户滚动扶持;剩余6.9万元,除用于偿还贷款本息和支付电站运维费用外,由村集体根据实际统筹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