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共和县消防大队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海南藏族自治州明晖新能源有限公司负责建设的共和2016-7#地块10兆瓦并网光伏发电项目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擅自施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海南州明晖新能源有限公司停止施工,并处罚款人民币10万元。 原标题:光伏电厂未经消防审核擅自施工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