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获悉,“十三五”期间内蒙古计划新增新能源本地消纳装机85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3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550万千瓦。
相关负责人介绍,下阶段自治区将加强可再生能源就地消纳利用,综合考虑网源协调、市场消纳等条件,实施光伏扶贫工程,大力推进光伏治沙、沉陷区光伏治理“领跑者”基地建设,积极推动可再生能源供暖、风电制氢等示范工程建设。同时,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鼓励和支持利用固定建筑物房顶、墙面及附属场所、蔬菜大棚建设光伏发电项目,因地制宜推动可再生能源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的发展格局。
内蒙古还将加快新能源外送基地建设,优化配电网、汇集站规划和建设,加强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汇集能力和效率。重点依托锡盟—山东、锡盟—江苏、上海庙—山东、蒙西—天津南、扎鲁特—山东青州等电力外送通道,加快推进通道配套外送新能源项目建设,并推动赤峰、蒙西清洁能源外送基地开展前期工作。“十三五”期间,计划新增新能源外送装机2300万千瓦左右,其中风电1800万千瓦,太阳能发电500万千瓦。
内蒙古新能源资源丰富,当前风电并网规模达2425万千瓦,居全国首位,约占全国的20%;太阳能发电装机469万千瓦,居全国第四,约占全国的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