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24号)的要求,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本)及《光伏制造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复核、网上公示及现场抽检,现将符合《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的第六批企业名单(见附件1)予以公告。
苏州爱康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已公告的企业,因企业工商登记变更等原因,变更其公告名称(见附件2);六九硅业有限公司等18家已公告企业,因关停、破产等原因,撤销其规范公告企业名单(见附件3),一并予以公告。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7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