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光伏扶贫扩面工程的意见》(赣府厅发[2017]85号)和《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关于开展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通知》(赣发改能源〔2017〕1158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从11月开始,我委组织南昌县、进贤县、安义县、湾里区及新建区等相关单位共同商讨并征求多方意见,制定各县区的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 原标题:南昌市发改委委组织县区制定光伏扶贫扩面工程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