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两日,圈内各大番号一下子被“限装令”霸屏,热火朝天之际,不少人被惊到了,明明是国家大力支持的产业,咋还能“限装”?别急,先来看下个中缘由:
山东临朐县
山东枣庄市
保定国家高新区
政府给出的理由各不相同,有的是因为防止安全隐患、提升城市形象,有的是因为防止拆迁时骗补偿。还有网友反映,今年5月26日在宿城区王官集镇一农户家在手续齐全,国家电网接入报告已有的情况下。遭到了镇长带着几十口城管队的人强制拆除。农户上去交涉,镇长说:影响主镇区镇容。
而政府方面做出的反馈是,太阳能光伏是清洁高效能源,但在每家每户的房屋上使用也存有诸多问题。第一存在高空危险性,第二存在电力危险性,第三是存在光污染性,第四存在视觉污染,第五老百姓的知情权不够明晰。并且太阳能屋顶光伏没有纳入镇区的统一规划且不符合镇区规划。不是不允许安装,而是要履行严格的程序,如有疑问,请与镇城管联系。
如何防止自建光伏被拆除?
光伏发电系统安装工序复杂,对附着物要求较高,但光伏发电站所依托的建筑物及设施应合法。许多用户为了让太阳能板采光更好,在楼顶大兴土木,建造“光伏小屋”,用砖砌起数米高的支撑体,用来搁放太阳能板,支撑体是违法建筑,导致城管部门对其进行拆除。
城市居民建设屋顶光伏发电站,除了少数在单位、私房上建的(建筑物与设施所有人是同一主体),多数市民都是在公共屋顶上自建光伏发电站,按照规定,建设者应该征得其他业主同意,否则仍属违规建设,城管部门也有权进行拆除。
而对于农村用户来讲,住宅楼多为独门独栋,不涉及产权纠纷问题,只要不打着建设家用光伏电站的幌子加盖楼层,是不会受到城管部门干扰的。
严格来讲,如果安装光伏发电系统需要城管、安监、规划等部门审批,光伏系统在多地尚属于“小众事物”,装机规模小,地方政府重视度低,使得多地城管部门在光伏系统领域的弹性执法空间过大。
国家能源局2014年7月下发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一条明文规定:项目备案工作应根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特点尽可能简化程序,免除发电业务许可、规划选址、土地预审、水土保持、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及社会风险评估等支持性文件。
据此规定,在自家屋顶上安装家用光伏系统是不需要当地规划、安监、城管部门进行审批的,前提条件是安装过程不得改变屋顶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