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河北省扶贫办获悉,河北省扶贫办、发改委、税务局发布三家联合《关于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的指导意见》,规定,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要采取多种模式建设,原则上按照5-10千瓦扶持1个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确立电站建设规模。配比商业电站按照扶贫电站与商业电站1:2.5配套,每1万千瓦扶贫电站带动10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全扶贫模式电站,每1万千瓦带动330-400个建档立卡贫困户。
文件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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