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发文,请相关省区尽快梳理并上报存量光伏扶贫项目的详细信息。
文件指出,需要统计的项目包括国家能源局正式发文认可的光伏扶贫规模内的项目和各地自行开展的其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所有信息须于1月22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同时,文件强调,待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开放后,各地需要在信息系统上一次性完成填报,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情况以纸质文件再次上报。逾期不报的不纳入本次补贴目录。
原文如下:
文件指出,需要统计的项目包括国家能源局正式发文认可的光伏扶贫规模内的项目和各地自行开展的其他村级光伏扶贫电站。
所有信息须于1月22日前报送国家能源局和国务院扶贫办。同时,文件强调,待国务院扶贫办信息系统开放后,各地需要在信息系统上一次性完成填报,并将审核通过的项目情况以纸质文件再次上报。逾期不报的不纳入本次补贴目录。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