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
为充分发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关键性保障作用,统筹考虑各镇街项目库报送情况、贫困人口情况、以往资金安排情况等因素,提高脱贫成效,保障产业扶贫项目实施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保险政策落实,现将2018年度第二批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计划下达给你们。
一、资金数额
市级下达我县2018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716万元,其中产业扶贫资金268万元,扶贫特惠保险资金150万,市级光伏扶贫工程(第三批)资金298万元。
二、资金安排
(一)产业扶贫资金
主要用于种植、养殖、加工业以及手工业、电商、光伏、乡村旅游等产业扶贫项目,着力培育壮大特色支柱产业,带动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致富,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直接切块下达到郑路镇,由郑路镇根据项目库项目进行使用。
(二)扶贫特惠保险资金
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3+1”扶贫特惠保。意外伤害保险每人10元,家庭财产保险每户10元,特色产业保险每人10元的标准給与保险补助,医疗商业补充保险具体实施标准按照市级要求执行。
(三)光伏扶贫工程(第三批)资金
用于全县75个贫困村建设地面光伏电站,由县级根据合同约定拨付到施工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要严格按照省、市、县制定的管理办法用好扶贫资金,以项目库为依据,按照下达的资金计划于3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产业发展项目要与带动贫困村、贫困户增收脱贫挂钩,坚持科学扶持、注重实效。
(二)加强项目管理,要强化全程参与,建立项目台账,把握关键环节,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招投标制度及政府采购制度要求,切实把项目落到实处,保障项目收益,真正惠及贫困村、贫困人口。
(三)要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管理,严禁套取、挪用项目资金。积极配合纪检监察、检察、审计等部门做好项目的检查、审计等工作。
商河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