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山西长治市政府公布了《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2017年竞争优选工作方案》。该方案指出了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位于黎城县和平顺县境内,共建设2个单体项目,分为项目1和项目2。每个项目装机容量250兆瓦,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每个项目场址内建设内容包含光伏电站和110kV升压站。
详细内容如下:
一、工作概述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紧紧抓住《国务院关于支持山西省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42号)和转型综改试验区的机遇,以电站建设带动光伏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加快推进能源产业转型发展,构建多元化中高端现代产业体系。长治市认真落实党中央各项重大决策部署和山西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结合当地资源禀赋和工业基础条件,积极推进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助推资源型城市和老工业城市转型发展。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将面向全国,给光伏制造企业可推广应用但尚未批量制造的前沿技术和突破性技术产品提供试验示范和依托工程,以加速科技研发成果应用转化,带动和引领光伏发电技术进步和市场应用。2017年11月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获国家能源局批复,基地本期建设容量为500兆瓦。
(一)工作依据
本次基地优选工作采用单个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的方式,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推进光伏发电“领跑者”计划实施和2017年领跑基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54号,以下简称54号文)、《关于公布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名单及落实有关要求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76号,以下简称76号文)和《关于2017年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国能发新能〔2017〕88号,以下简称88号文)等文件要求开展基地项目企业优选工作。
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优选具有原创技术且未形成产能、投资能力强、业绩丰富、预期市场竞争力强的企业参与基地内光伏项目建设。本基地各项目应于2019年3月31日前开工建设,2019年6月30日前全部容量建成并网。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建设目的、目标
立足长治市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和土地资源,通过给光伏制造企业自主创新研发、可推广应用但未批量制造的前沿技术和突破性技术产品,提供试验示范和依托工程,带动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充分发挥基地的行业引领作用,把资源优势尽快转化为经济发展优势。
2、基地各项目基本情况
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位于黎城县和平顺县境内,共建设2个单体项目,分为项目1和项目2。每个项目装机容量250兆瓦,总装机容量500兆瓦。每个项目场址内建设内容包含光伏电站和110kV升压站。
各项目配套建设升压站、办公用房、集控中心、进出道路等,主要功能为办公、监测、控制、调度和运维等,各项目基地配套设施由光伏企业投资建设。为保证基地建设时间进度,也可由光伏企业委托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基地办)组织代建。基地配套设施建设应与基地整体规划定位一致,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体现地域特色。永久性建筑应按基地办统一标准建设实施。项目涉及建设用地报批的,由各项目单位自行申报,项目单位报批有困难的,可委托基地办集中办理用地审批。由于项目单位自身原因影响建设进度的,责任自行承担。
表1 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项目一览表
3、监测平台
监测平台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在各项目场站建设小微型系统实证设施,对项目采用的组件和逆变器选择样品进行实证监测,实时采集样品监测运行数据;二是在各项目场站部署专用数据采集传输、光资源监测等监测设施,实时采集项目运行监测数据;三是建设基地数据集中处理设施,部署信息化相关软硬件系统,实时汇集处理基地内各项目小微型系统实证监测数据和项目实时运行监测数据。监测平台为基地提供运行监测、实证监测、统计分析、数据共享等功能。监测平台技术标准和建设规范按照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关于光伏发电领跑基地综合技术监测平台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执行。相关数据分析软件需预留接口,接入长治市智慧能源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监测平台建设方式为项目小微型系统实证设施及场站端项目监测设施由基地各项目业主按要求自主投资建设和运行维护。基地数据集中处理设施由长治市政府按照节俭、必要、实用的原则,依法依规组织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建设场地利用已有房屋,严格控制建设规模,节约投资成本,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招标。建设费用严格按照招标价格由项目业主平均分摊。
(三)基地政策
根据54号、76号和88号等文件要求和基地申报承诺,现明确基地建设相关政策,包括用地政策、电网接入及消纳、配套服务等,这些政策也作为企业竞争优选的条件。具体如下:
1、用地政策
1)土地费用:基地土地将按照流转的方式供投资企业使用,使用标准为:基地用地流转价格150元/亩/年,分20年逐年缴纳且20年内不上浮;附着物及林业补偿等一次性费用低于1000元/亩(20年平均为50元/亩/年)。基地光伏阵列占用土地属于国家允许建设光伏电站的土地,产权清晰,均为村集体所有,不占用基本农田,无环境影响制约区域,无安全风险区域。基地用地不涉及其他任何费用。
2)税费:基地范围内涉及的全部土地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耕地占用税。
2、电网接入及消纳政策
1)接入系统建设: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按照审定的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接入系统设计方案投资建设该基地电力送出工程,具体包括:基地内各光伏电站配套的接网工程(电站项目升压站至基地汇集站或系统变电站送出线路)和基地汇集站及以上输变电线路。
2)消纳保障:
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承诺基地项目发电水平达到国家要求的本地区最低保障小时数(或不低于基地发电量95%的小时数)以上,弃光率低于5%。
3、补偿政策
补偿措施(略)。
4、配套服务
长治市政府承诺按照要求,公开、公平、公正开展基地内项目竞争性配置和基地监督管理工作,不设置额外入选要求和配套建设要求,确保不增加企业成本。
长治市政府承诺基地的光伏场区外的道路和项目所用临水、临电等,市政府按照工程需要进行改造或新建,市县两级政府承担相应费用,由土地出让收入资金列支。
长治市政府承诺按照“责权一致”的原则,建立统一有效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体系;严格按照国家确定的技术指标作为技术领跑基地企业竞争优选技术入门门槛。
表2 基地提供的主要政策信息表
二、工作组织
(一)政府服务体系
为实现本基地建设定位目标,有效开展基地项目优选工作,长治市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由杨勤荣市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市发改委牵头,市国土、林业、环保、规划等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支持性文件的办理工作。各相关部门采取联合办公的方式,集中推进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
为保障企业优选期间工作合理、有序推进,长治市政府成立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组织优选工作,及时研究解决优选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对优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优选期间的后勤保障工作。
(二)优选工作职责
基地优选工作在国家能源局的统一指导、监督,山西省发改委具体指导、监督下,由基地办严格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具体开展。
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领跑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对基地建设运行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决策。
基地优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光伏领跑基地建设的相关文件要求对优选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对打分结果进行审核,确认基地优选工作方案和优选结果。对于重大事项,优选工作领导小组应经正式程序充分酝酿讨论后进行决策,并应保留领导小组参与各方意见。
基地办根据领导小组提出并经审核批复的工作方案,主要承担以下具体工作:组织编写优选工作方案,明确基地各项目用地范围、电网接入条件等,协调组织优选期间日常事务,参加专家优选工作,做好企业优选工作方案、企业申报情况、企业竞争优选结果等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统一组织申报企业现场考察,为投资企业提供编制申报文件所需的各场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撑性文件等。同时协调纪律监督部门进行优选工作的纪律监督,并做好有关保密工作。
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作为优选技术服务单位,受基地办委托,负责按照国家要求和审定的优选工作方案,整理基地各项目基础技术资料和相关支持性文件,配合编制基地项目优选文件,配合将优选标准和要求向参选企业公开,配合现场踏勘等咨询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专业统筹原则组织成立专家组和复核组,严格根据工作方案实施优选工作,配合基地办进行公示阶段答疑等工作及后续相关技术支持。
三、优选程序
(一)优选工作原则
长治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竞争优选工作按照“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完全按照国家能源局54号、76号和88号等文件要求和长治市政府申报承诺,公平、公正、公开进行优选。不搞地方保护,不搞行政干预,不搞区别对待,一视同仁,公平开放竞争,不向企业提出申报基地文件以外的建设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企业的自主投资建设行为。严格在54号文件确定的企业优选标准指南框架内,按照文件要求的企业优选标准竞争择优,对基地内各项目分别独立竞争优选企业。
(二)专家组与工作组等组成
为保障优选工作高效开展,在基地优选领导小组的指导下,成立基地优选工作专家组、复核组和监督组,并同时安排工作人员配合优选期间的日常事务。
1、专家组(略)
2、复核组(略)
3、监督组(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