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没有按照《可再生能源法》规定对其省内的风电和光伏发电进行全额收购,国网宁夏电力于2016年8月被环保组织自然之友诉至法院,要求其依法全额收购外,还应承担此前因“弃风弃光”后由煤炭发电替代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失费用等,诉状写明初步计算后索赔3.1亿元。
据悉,这是一场公益诉讼,该责任纠纷一案在起诉一年半后即将开庭。4月10日上午,银川市中级法院召开了庭前沟通会,原、被告双方交换了意见,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等单位作为本案的支持起诉单位也派代表出席。
自然之友的代理律师刘湘指出,电网公司是配合政府的,政府要求电网公司收购多少火电,电网公司会按计划执行。诉讼的目的是想通过电网公司把信息传递给政府,让其做好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收购的保障工作。
与宁夏一样,甘肃“弃风弃光”问题也比较严重。基于同样的理由,原告自然之友此前也将国网甘肃电力公司甘肃诉至法院,目前还未开庭。4月11日,从兰州市中级法院获悉,自然之友诉国网甘肃电力公司环境污染责任纠纷一案,正在对环境损害评估做司法鉴定,故开庭时间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