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石家庄市政府出台《2018年农村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明确:利用“电代煤”居民住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原则上确保居民每年不低于200元/千瓦的收益。
《方案》明确,在目前电网承载力前提下,能实施“电代煤”的分散燃煤采暖居民,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学校、幼儿园、养老院、医院(卫生所)、乡镇政府等分散燃煤采暖单位用户,优先实施“电代煤”改造。
对采暖面积较大的居民住户,引导选用蓄热式电锅炉;经济条件较好的,鼓励采用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太阳能+电辅热等采暖设备。
对实际取暖面积50平方米以下,单间取暖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连续供暖居民住户,可选用蓄热式电暖气;同样条件只在夜间采暖的间断供暖居民住户,可选用直热式电暖器(电加热器)。
利用“电代煤”居民住户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原则上确保居民每年不低于200元/千瓦的收益。
2018年,具有整村推进“电代煤”取暖的县(市、区),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村进行试点示范。
《方案》明确,“电代煤”工程增加的户表以上供电网络改造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户表以下线路改造费用,由电采暖设备中标入围企业承担并负责施工改造。
户表应就近安装至“电代煤”居民住户墙上,否则产生的线路费用由供电公司承担;对采暖设备超过630千瓦的用户需采用高压供电方案,供电公司负责高压线路投资,配电室及低压线路投资由用户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