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指出,自2018年起国家能源局不再下达各地区建设规模。各地要严格禁止未批(备)先建和先建先得,需纳入规模管理的项目不得提前建设,不得出现新的先建先得项目,同时国家不再将其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
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关于完善光伏发电建设规模管理的意见》指出,自2018年起国家能源局不再下达各地区建设规模。各地要严格禁止未批(备)先建和先建先得,需纳入规模管理的项目不得提前建设,不得出现新的先建先得项目,同时国家不再将其纳入可再生能源基金补贴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