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能源、扶贫主管部门: 现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组织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 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 2018年4月11日 附件: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