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能源局印发的《2018年市场监管工作要点》提出,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全面评价各地光伏发电基本情况,突出重点问题和重点项目,对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相关价格及收费政策执行情况、电量收购情况、电费结算及补贴支付情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推动光伏发电各项政策有效落实,规范光伏发电市场秩序,促进光伏行业健康发展。
对此,有业内专家认为,通过专项监管,引导光伏发电步入规范化发展的轨道,从而保证光伏发电有序增长。
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
近年来,基于光伏发电技术进步迅速、成本和价格不断下降,以及光伏产业政策体系日趋完善,特别是分布式光伏、“光伏+”应用和光伏扶贫的大力推广,我国光伏发电呈现爆发式增长。业内专家表示,此次《工作要点》专门列出“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表明进一步强化光伏发电市场监管,有效解决爆发式增长所带来的光电消纳问题。
数据显示,2017年光伏发电市场规模快速扩大,新增装机达5306万千瓦,截至2017年年底,全国光伏发电装机达到1.3亿千瓦。同时,2017年,太阳能发电量达967亿千瓦时,比2016年增长57.1%。
“随着新增装机、累计装机和发电量一路高歌猛进,但弃光限电依然存在,不容忽视。”国家可再生能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张平表示,弃光限电一方面造成大量电力资源不能得到有效利用,一些光伏电站发出来的电被白白浪费;另一方面也会影响到投资企业进一步开发光伏发电的积极性。
数据显示,2017年,全国弃光电量73亿千瓦时,弃光主要集中在新疆和甘肃,其中,新疆(不含兵团)弃光电量28.2亿千瓦时,弃光率为22%;甘肃弃光电量18.5亿千瓦时,弃光率为20%。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王斯成表示,弃光限电现象主要是由于一些地方加快上马光伏电站项目,以及盲目新增装机规模,造成了较大的资源浪费。“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是为摸清各地光伏电站建设情况,加强监管,严格把控光伏电站建设节奏,促进光伏发电有效消纳。”
此外,光伏发电规模的增加,也带来补贴缺口的拉大。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光伏发电补贴缺口超过600亿元。“为实现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按照国家政策,逐步取消补贴,这个是毫无疑问。”王斯成认为,“光伏发电行业要想健康发展,不能一直依赖补贴。然而国家没有明确的替代补贴的政策出台。”
张平对此有所担忧:“虽然补贴退坡是大势所趋,但目前光伏发电的行业政策、标准仍不完善,尤其是分布式电站多为中小企业、民营企业所有,如果补贴不到位,会影响其发展。这也是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的目的之一。”
强监管促 光伏发电规范发展
业内人士表示,要想推进光伏产业走可持续健康发展之路,就要把产业“蛋糕”做得更大。而加强必要的监管是推动光伏行业壮大发展的必经路径。
“《工作要点》专门列入‘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意在通过强监管、全统筹,保障光伏发电行业的规范发展。”张平表示,通过市场监管,根据光电消纳、电量收购等指标及时发出光伏发电投资建设预警,控制各地新增装机规模,保证各地光伏发电站有序开发。同时,完善光伏电站开发市场环境监测评价体系,进一步加强光伏年度规模管理。
同时,为保证早日实现光伏发展平价上网,摆脱补贴依赖,降成本成为其中重要的一大举措。张平表示,除了通过技术创新降成本外,更为重要的是,通过监管降低审批手续费用、土地使用费用征收范围等非技术成本,“目前,非技术成本已经占到整个光伏发电成本的大部分。”
王斯成认为,为解决光伏发电消纳和补贴缺口拉大,应保证光伏电站发出的电优先上网,并完善保障性全额收购政策。同时,要加快区域性电网建设,确保光伏发电友好并网。“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光伏发电保障性收购电量,未达到最低保障收购要求的省(区、市),不得再新开工建设光伏电站项目。”
“光伏发电是政策导向型行业。”王斯成进一步表示,目前仍需要上网电价和补贴政策,但要科学制定光伏上网电价标准,并应认真解决补贴资金不足和补贴拖欠的问题,“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其中之一就是督促各地落实电价和补贴政策。”
当然,如何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业内专家表示,《工作要点》比较笼统,并没有给出具体的实施细则,有待后续监管实施细则尽快出台。
“《工作要点》单列出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表明国家将会强化对光伏发电的监管力度,向行业释放信号,要各地、各部门、电网、光伏企业做好准备。”张平认为,下一步,国家能源部门会出台具体的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实施细则及说明,确保光伏发电政策落在实处。
业内专家认为,开展光伏发电专项监管仍需在后续执行中得到检验,这需要制定具体、细化、可落地的实施方案和指标,对光伏行业进行统筹安排和规划发展,并加强规划执行情况的监测,从而保证光伏发电规范化、可持续地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