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新定义分布式 “全额上网”模式将成历史
《办法》指出,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指自发自用或少量余电就近利用,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在用户侧分散式开发的小型光伏发电系统,主要包括小型分布式光伏发电设施和小型分布式电站两类:
(一)自用为主、余电可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且单点并网,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小型光伏发电设施。包括在居民固定建筑物、构建物及附属场所自建的不超过50千瓦的户用光伏发电系统,以及在固定建筑物、构建物及附属场所安装的不超过6兆瓦的光伏发电系统。
(二)全部自发自用、总容量大于6兆瓦但不超过2万千瓦的小型光伏电站。
户用光伏发电系统可选择“全部自用”“余电上网”“全额上网”三种运营模式;其他小型分布式发电设施可选择“全部自用”“自用为主,余电上网(上网电量不超过50%)”两种运营模式。小型分布式电站应采用“全部自用”的运营模式。
2、分布式光伏将实施规模管理
《办法》指出,各级能源主管部门应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纳入光伏发电项目统一规划、统一管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不纳入国家光伏发电规模管理,由各省(区、市)实施规模管理。
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发改、国土、环保、规划、价格等部门和电网企业,根据本地区分布式发展状况、环境监测结果、资源、电网接入、市场消纳等条件,制定本地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包括五年发展规划、开发规模、年度建设规模、开发布局等。
建立分布式光伏发电市场监测预警制度。处于红色预警时期,不应新建分布式光伏发电发电项目;处于橙色监测预警时期,不应超过上年度建设规模的一半,连续橙色和绿色变橙色时按红色执行。
解读:《办法》发布之后,除户用之外的分布式光伏项目必须要加大自发自用的比例,否则将无法享受分布式光伏的优惠政策。以6兆瓦为分界线分为了小型光伏发电设施和小型分布式电站两类。其中小型光伏电站很好理解,即为容量超过6兆瓦,但小于2万千瓦,以及全部自发自用(最重要的一点)的光伏项目。不符合上网电量要求的那些项目将被踢出“分布式光伏”阵营,执行普通光伏电站政策。
最新分布式光伏容量、分类及运营模式表
而纳入规模管理之后,分布式光伏只能在“规划”之内发展,从此以后,分布式光伏将告别“野蛮生长”。 无论各地区制定的规模指标有多宽松,分布式可能都难再回到之前“不限规模”的风光。这样做的好处在于不会让分布式电站泛滥,将分布式光伏的增长限于规划之中,好让电网、地方等各方面有所准备。而市场监测预警制度的存在一方面避免了分布式光伏项目出现“弃光限电”现象,一方面对分布式光伏的新增建设规模起到了极大的限制作用,一些不达标的地区将不能新建任何分布式光伏电站。
预计新的《办法》出台之后,分布式光伏的发展将整体受到限制,2018年新增装机或难及预期。唯一值得庆幸的是,户用光伏受到的影响应该不大,反而有可能受益。因为在其他分布式项目的高要求之下,企业或会将更多的注意力放到户用光伏上面,进而刺激户用光伏的蓬勃发展。
4、《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
2018年4月1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智能光伏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工信部联电子〔2018〕68号,以下简称《行动计划》)。
重点内容及解读:
光伏行业是基于半导体技术和新能源需求而兴起并快速发展的朝阳产业,也是未来全球先进产业竞争的制高点,其重要性随着国际绿色能源需求拓展而日益凸显。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光伏产业已经成为我国为数不多、可以同步参与国际竞争、并有望达到国际领先水平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成为我国产业经济发展的一张崭新名片和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已具备向智能光伏迈进的坚实基础。
总体要求和主要思路
《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中国制造2025》,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构建智能光伏产业生态体系。
围绕上述要求,基于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坚持创新驱动、产用融合,坚持协同施策、分步推进等原则,通过统筹资源、协同施策,把提高供给体系质量作为主攻方向,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加快提升光伏产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与光伏产业深度融合,鼓励特色行业智能光伏应用,促进我国光伏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发展目标
《行动计划》提出了到2020年的总体发展目标。例如,提出智能光伏工厂建设成效显著,行业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取得明显进展;智能制造技术与装备实现突破,支撑光伏智能制造的软件和装备等竞争力显著提升。再如,提出智能光伏产品供应能力增强并形成品牌效应,“走出去”步伐加快;智能光伏系统建设与运维水平提升并在多领域大规模应用,形成一批具有竞争力的解决方案供应商。又如,提出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人才队伍基本建立,标准体系、检测认证平台等不断完善。同时,围绕上述目标,细化为多项具体行动。
重点任务
《行动计划》分别从加快产业技术创新、提升智能制造水平,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发展智能光伏集成运维,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积极推动绿色发展,完善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四大领域,提出了相关重点任务。
一是提升行业智能制造水平,推动光伏基础材料、先进太阳能电池及部件生产的智能升级,提高光伏产品全周期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是提升智能光伏产品和技术供给能力。智能光伏产品应用、光伏系统智能集成与运维能有效提升光伏系统设计能力、提升发电量、降低建设与运维成本,是降低光伏发电成本的重要途径。
三是促进特色行业应用示范,联合相关部委共同开展智能光伏工业园区、智能光伏建筑及城镇、智能光伏交通、智能光伏农业、智能光伏电站、智能光伏扶贫等应用示范。
四是完善智能光伏产业发展环境,建立健全智能光伏技术标准体系,加快建设研发、检测认证、科技服务、孵化器等智能光伏公共服务平台。
解读:《行动计划》是光伏行业极具跨时代意义的一项政策。在我国光伏产业全面领先全球的基础之上,目前光伏行业有望成为继“高铁”、“特高压”之后又一优势产业。《行动计划》的发布将让我国加速从“光伏大国”向“光伏强国”迈进,吹响了光伏行业智能化转型的号角。
在此情况下,光伏行业的智能制造将得到快速发展,硬件设备与软件的结合将提升行业整体的竞争力,此外,智能光伏产品以及智能光伏运维将极大的提升光伏电站的发电效率,加快行业平价上网的进程。今后,智能光伏工厂、智能光伏电站、智能运维将成为行业的主旋律。与此同时,《行动计划》对光伏产业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对于光伏企业既是难得的机遇也是一项全新的挑战。技术创新和产能升级将成为今后行业发展的主要方向,光伏企业需不断提高自身技术水平,向着智能化、信息化和自动化迈进。